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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又作妖?投资人被骗损失400万!

佛山高明普法

看过《都挺好》的童鞋肯定都知道

酷爱“搞事情”的苏大强投资被骗的故事

在银行存钱的他被收益率极高的理财广告所吸引在首次投资尝到甜头后便把自己所有积蓄都投进去想从此做起“发偏财”的美梦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高额回报都是骗局苏大强被骗得血本无归当即就倒在了人去楼空的投资公司门口

高档写字楼、承诺高收益、保本......这些都是理财诈骗的惯用套路如今骗子的招数是层出不穷各种基金、项目还不够甚至开始玩起了“虚拟币”

我们今天要说的“能量盾”可不是我们平时蚂蚁森林里收的能量

而是某投资平台上出售的虚拟币被害人小溥就因为投资这种虚拟货币损失了450余万元

小溥怎么会被骗这么多钱?

这个“能量盾”又是什么?

案情回顾

2017年初至2017 年8月间,犯罪嫌疑人陈某甲、陈某乙、汤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对外推销“能量盾”虚拟货币

宣称购买“能量盾”有投资金额2倍的利润,周期为50 周,每周回报本金的6%。更设置多种高回报奖励,激励投资人拓展更多下线、投资更多金额。

该团伙搭建组织分工明确,犯罪嫌疑人陈某乙、汤某某为市场领导人,并帮助犯罪嫌疑人陈某甲宣传网络平台、日常事务及买卖“能量盾”等。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甲、陈某乙、汤某某团伙发展了30余名下线,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高额回报还有奖励发展下线这不就是典型的传销活动

而且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为了更容易取得投资者的信任他们特地在泰国举行了启动大会(这也是下了血本了...)

而且发展的下线竟然大都是家人朋友(传说中的“坑熟”出现了

普法时间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我们总说“投资有风险,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但仍有不少人被号称超高回报率的诈骗投资理财所诱惑,陷入“被骗入场——先有收益——被套被宰”的循环中成为诈骗分子最好割的“韭菜”

虽然,骗子的包装技术花样百出但是骗局再“高明”还是“万变不离其宗”

1、极具煽动性,不正常的高收益。

2、公司背景模糊,承诺一定挣钱。

3、先让受害人尝点“甜头”。

4、诈骗平台会更换域名,网站访问效果不好。

在这里,普法君想要提醒大家:

其实,不管怎么骗,骗子都是利用人们想要‘赚快钱、赚大钱’的心理。投资者对超高收益的投资要保持戒心,不要被暂时的高利率所迷惑,切勿相信只挣不赔的“买卖”,避免落入网络投资理财诈骗陷阱。

不要向陌生个人账号汇款转账,向平台注资时要多方验证是否合法正规。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报警。

微信陌生人、微信上认识的朋友,荐股、释放所谓内幕消息之类的,都是骗子的惯用伎俩,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他们搭建的非法理财平台、钓鱼网站,诱骗受害者在上面投资。

个别受害人会在前期获得短暂小额收益,一旦投资数额巨大,网站就会出现打不开的状况,或者网站背后的骗子卷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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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苏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