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山权威新闻与城市服务平台

download-icon
下载客户端

王某拆空调坠地受伤,谁该为事故“买单”?

顺德普法

近年来,顺德区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通过擦亮“崇法向善明德”法治教育品牌,纵深推进涉企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涉企焦点问题,顺德普法微信公众号现推出涉企专题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企业主和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水平,帮助企业依法治企、合法经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携手为顺德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能量。

帮忙安装空调

拆旧空调时从楼上坠地受伤

(网络图)

企业有责任吗?

为什么受伤的人还要自己承担赔偿?

这里典型案例让你一目了然

安装新空调就要拆旧空调

C经营部让刘某拆除

2015年5月30日,陈某向顺德区容桂C经营部购买海信空调一台,销售单载明包安装。当日C经营部的经营者李某打电话给刘某,通知他帮陈某安装空调。

因安装新空调处已有一旧空调,经李某联系,旧空调一并由刘某进行拆除。

安装人员没有安装空调的从业资质

2015年5月31日,刘某、王某去陈某家安装空调。

不过吧,刘某、王某2个人都没有安装空调的相关从业资质。

螺丝刀砸到路人

刘某离开安全绳去查看情况

王某因此坠地受伤

安装空调时,王某绑好安全绳且从楼顶下降进行空中安装,刘某在楼顶负责拉扯系在王某身上的安全绳。

突然,王某带的螺丝刀掉落砸到了路人,王某马上让刘某下楼查看情况。

于是刘某就将安全绳系在楼顶的避雷针上,下楼查看。谁知就在刘某下楼途中,因为安全绳滑落,王某坠地受伤了。

王某受伤后被送院治,产生医疗费142158.44元。

对于这件事

C经营部、陈某、刘某、王某都有话说

C经营部

销售单注明的包安装并不包括对旧空调的拆除,安装新空调的费用由刘某与海信公司直接结算,拆除旧空调的费用是由陈某支付的;

陈某

在购买新空调时,就告诉C经营部需拆除旧空调再安装,所以包安装应包括拆除旧空调;

刘某

C经营部没有告知他拆除旧空调的费用由谁支付;

王某

拆装空调的费用由他与刘某平分,至于拆除旧空调的费用,他并不清楚由谁支付。

法院认为,C经营部刘某王某应分别承担30%40%30%的赔偿责任。陈某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受伤的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

■拆除及安装空调由王某与刘某自行准备工具完成,C经营部及陈某并不提供材料和工具,亦未对作业进行指挥、管理,王某刘某只需依约完成交付工作成果便可得到相应的报酬,其法律关系应为承揽关系。

■C经营部出售空调后联系刘某为陈某提供空调安装作业,虽然安装费用不是C经营部直接支付,但刘某可凭销售卡结算,且销售单亦载明包安装,故完成空调安装及其费用结算仍应属空调销售附带义务。

刘某王某共同作业、平分费用,应认定其属合伙作业关系。

因此本案的承揽关系应发生在C经营部与刘某、王某之间。

第二

刘某及王某的工作成果是完成空调的安装。

现无证据证明旧空调的拆除单独由陈某聘用刘某、王某实施,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换装新空调过程中的必要步骤、工序都是刘某、王某承揽工作本身应包括的部分,包括涉案拆除旧空调的工序。

第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刘某、王某从事空调相关资质,C经营部对此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刘某在作业中将其拉扯的安全绳一端绑在避雷针上即行离开,并未确保安全绳的安全、牢固,属于操作不当,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

■王某明知自己无空调安装相关资质,且明知刘某负责抓拉安全绳的情况下让其离开,自我安全意识不强,应承担30%的责任。

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

应区分雇佣承揽两种法律关系

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约定在一定期限内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给付报酬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工作中雇员处于雇主的监督之下亲自完成某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雇佣人的支配,雇主所支付报酬有比较固定的行业标准。

承揽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承揽关系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在承揽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全由承揽人自行确定,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此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本案从人身依附关系、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及承揽工作成果交付属性等角度来看,属于承揽关系,且应发生于春富经营部与刘某、王某之间。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顺德区人民法院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