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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强行冲卡、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被拘留10天!

佛山高明普法

疫情面前,

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然而,有人就是不当回事,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于不顾,拒绝配合检查,甚至还强行冲卡......

2月3日20时30分许,浈江公安与多部门工作人员在韶关北环高速良村收费出口疫情联合检疫检查站执行车辆和人员检查时,一男子驾驶车牌号为粤F3※※33的小汽车驶入检查站待检区,正当现场执勤交警指挥其停车接受检查和测量体温时,驾驶人拒不听从交警指挥,而是加速强行冲卡,逃离联合检疫检查站,拒不接受现场医护人员体温测量和交警对车辆的检查。

警情发生后,浈江警方全力追逃。三小时后,办案人员在武江区某城附近发现冲卡逃避检查的车辆和涉案人员黄某的行踪,果敢出击,将冲卡的违法涉嫌疑人黄某抓获。

经审讯,黄某对其涉嫌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当晚喝了点啤酒后自行驾车经过该检疫检查站,怕酒后被查到受处罚,所以就驾车逃避检查冲卡。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

目前,驾驶人黄某(男,31岁,韶关人)因涉嫌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浈江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请大家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对于刻意隐瞒、拒不配合

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温馨

提醒

《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凡在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涉嫌拒不配合、强行冲卡、侮辱侵害警察、严重暴力袭警等阻碍和妨害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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