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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强化社矫对象 抗“疫”期间教育矫正

佛山高明普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以来,高明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强化监管教育措施,确保社区矫正群体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信息化监管。

印发《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帮扶工作方案》,要求各司法所在暂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各类集中活动,减少走访面谈等常规工作的同时,大力强化电话报到及手环、手机定位监控管理措施,督促社矫对象每周按时电话报到,落实专人负责24小时电子定位监控,工作人员每日按不少于20%的比例对社矫对象进行电子监控定位抽查,同时要求社矫对象每天通过电话和微信汇报自身的身体状况及外出情况,确保社矫对象“管得住”。1月23日至2月23日,共对社矫对象实行电子定位抽查1217人次,电话报到1224人次,办理入矫登记8人、解除矫正17人。

社矫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清洁家居及小区

二是线上宣传教育代替传统集中学习。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社矫对象的学习教育,以信息化手段不断更新教育学习内容。通过微信、短信方式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发送疫情防控知识,《致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佛山市社区矫正对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手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出社矫对象“每日一学”课程,广泛宣传疫情相关案例及法律法规的,引导他们科学应对疫情、积极参与防控。疫情防控以来共发送疫情防范提醒短信744条,推送“每日一学”课程5次。

社矫对象以微信回复的心得体会

三是多形式开展帮教。

将需帮扶对象列为“一对一”重点帮矫对象,安排专职人员跟踪辅导,对于患有重度抑郁症心理障碍社矫对象,定期开展电话谈心及心理疏导;对于涉邪教、境(国)外籍社矫对象的谈心教育工作,提醒其应遵守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恶意攻击抹黑疫情防控的不实言论。鹏星社工机构利用电话和微信开展疫情防控心理情绪咨询服务,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荷城司法所督促社矫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清洁家居、小区等方式代替社区服务,弥合社矫对象与家庭、社区的关系,社矫对象在完成任务后及时分享心得体会,矫治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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