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一业主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收留7人且不上报,公安介入处理!

2月4日下午
勒流居委会工作人员
在每日巡访居家隔离住户时发现
勒流某小区一户居家隔离的单元
留宿了多名湖北籍人员
超过原本登记居住的人数
并且附近业主和物管反映
居住在里面的人员有外出购物的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单元住有湖北籍人员9人,深圳籍人员3人,现场检查时屋内人员正在吃晚饭和打麻将。
根据备案登记,该单元原本居住5人均在1月25日从湖北回来,属于需要居家隔离的对象,但该业主没有严格遵守居家隔离规定,还擅自收留其他人员且不上报,直到居委会工作人员来巡查才被发现。
检查组核实情况后
马上安排医护人员对以上人员
进行体温检测和问诊

现场未发现异常
鉴于该单元住宅内人员过于密集,且一旦发生疫情,容易发生集体感染,检查组勒令该单位内的人员立即按要求执行14天的隔离观察措施,部分居家隔离,部分安排到指定的集中隔离点入住。
该单元入住人员的行为因违反相关防疫要求,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理。
勒流居委会已在该单元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
实时监控该住户的行踪
预防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同日
街道城建部门对物管公司存在疏忽管理予以约谈
作出相应行业管理处理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
程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现在到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决定、防控措施执行不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对自己、对家人和社会的生命与健康负起责任。如有发现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行为,请马上向居委会或公安部门举报。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 5 号)
根据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1月9日~22日(含9日和22日)从湖北来顺德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就诊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流程图》和《1月23日以来从湖北来顺德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就诊或隔离观察工作流程图》向社会公告。请各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排查工作,主动上报居家留观情况,确保不遗漏、数据不失实。各单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 1 月 9 日~22 日(含 9 日和 22 日)从湖北来顺德人 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就诊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流程图 2. 1月23日以来从湖北来顺德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就 诊或隔离观察工作流程图
佛山市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附件 1
1月9 日~22 日(含 9 日和 22 日)从湖北来
顺德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就诊
或隔离观察工作流程

附件 2
1月23日以来从湖北来顺德人员及其密切
接触者就诊或隔离观察工作流程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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