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篇|大良某企业擅自复工,违规要求员工上班……停电查封!复工前后“动作”要到位!

编者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时候,辖区各企业亦陆续开展复工复产。为了帮助企业依法有序安全复工,普法君开设“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栏”,搜集推送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的政策法律指引。同时,邀请“顺德区疫情防控律师服务队”的公益律师围绕广大企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和法律解读。
广大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留言或服务热线提出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普法君将梳理大家关注的普遍性问题邀请公益律师解疑析惑。
普法君将与广大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以法助企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10日起,顺德区内不少企业逐渐复工复产
但疫情依然严重
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法律规定及有关规定
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那么辖区内的企业
如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
做到合规有序复工复产呢?
特别提示:本解读由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律师服务队的志愿律师根据其对法律的了解和实践作出,仅供企业了解资讯所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需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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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1、2月10日之后,顺德的企业复工复产是否需要进行报备?
答:需要。申请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提供复工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问
2、顺德有无企业未经备案复工复产被查处?
答:有!2020年2月10日,顺德大良一家环保科技公司以及一家贸易公司存在未经备案擅自复工情况,执法人员马上前往企业进行调查!确认企业擅自复工,但现场条件并未达到复工要求,企业并未进行复工备案,执法人员马上采取停电封停处理!并告知企业负责人:若因未经报备擅自复工,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等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企业法律责任。



问
3、若未经报备擅自复工,企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企业,将责令其停产。对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企业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引起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问
4、企业申请复工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答:1.各企业要对 1 月 9 日后曾到湖北或现仍在湖北的员工(包括湖北籍或其他省籍)严格落实其暂缓返回顺德,否则不予复工,并对相关员工做好登记,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动向;对曾 1 月 9 日后与有湖北接触史的人员有接触的员工,企业要落实对其居家隔离的管理,并实行一人一册台账管理,指定专人每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对其余返岗人员要掌握每名返岗人员的基本情况、返岗具体时间、来源地、健康情况,指定专人开展健康管理。
2.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按照“8 个一”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对春节期间处于连续生产状态的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动态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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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5、企业复工前后要做好什么哪些工作?
答:1、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企业的厂区、食堂、宿舍浴室、厕所等公共环境卫生的消毒清洁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将情况报给所在地镇(街道)指挥部。
2、做好员工防疫排查登记。建立奖惩措施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湖北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顺复工。对湖北返顺员工登记后向所在村(居)委会进行报备,对有固定住所的湖北返顺员工,实行居家医学观察;对住集体宿舍的湖北返顺员工,企业要设置集中隔离场所实行集中隔离,满14天且期间无相关症状再复工。
3、对员工做到“8个一”。一报健康状况、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隔离留观室、一致电、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4、做好发热员工就诊工作。如有发热员工,经核查,若为非湖北返顺员工,指引到辖区发热门诊就诊;若为湖北返顺员工,联系镇街卫计局并指引员工到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报备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企业需配合政府组织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到指定场所隔离观察。
问
6、如何与政府沟通和反映诉求?
答:企业可关注“顺德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qyfwztc),查询涉企政策资讯,提交相关诉求。同时各镇(街道)公布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联系人和电话,企业可直接进行电话联系。

一图看懂如何复工复产!

温馨提示
1.企业可申报使用“加油顺德2020”员工信息反馈系统,24小时追踪企业人员信息。开通后,企业员工可扫码登录系统(二维码见下图),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完成每日健康打卡。
2.企业用户可通过“i顺德”APP(各大应用市场均可下载),或直接登录电脑网址(http://14.18.234.32/fygk),点击“企业填报疫情”按钮,进行企业认证。再根据指引填报“疫情发生地用工企业名单”和“疫情发生地务工人员名单”等信息。

广大企业和市民若有疑问
欢迎留言
或拨打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或拨打区法律咨询服务专线22835966
我们将安排志愿律师进行解答
本文由顺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律师服务队成员黄惠斯(广东奇才律师事务所)撰稿,市律师协会顺德区工作委员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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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声明:本文素材来源顺德区疫情防控律师服务队,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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