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首宗!顺德法院这一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第二批疫情防控民事行政案例
就在昨天,
咱们顺德法院“某新材料公司破产重整案 ”
成功入选省法院第二批疫情防控民事行政案例。
该案是顺德法院成功办理的
第一宗 破产重整案件。
从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到转破产重整程序
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仅用了 十个月 。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
抵押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
四个月内 就清偿到位,
清偿率高达 100% 。
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
顺德法院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哪些困难?
又是如何处理解决的?
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小编给大家一一介绍~

广东某新材料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覆合彩色钢板的中等规模企业,也是多家知名家电企业的供应商,近年因市场变化和经营不善负债1亿多元。后因涉诉,厂房、主要设备及车辆均被查封。债权人向顺德法院提出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5月,经法院依法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新材料公司外观
顺德法院审理认为,该新材料公司具备产业整合、转型升级基础,可采用“ 管理人监管+债务人自行管理 ”模式持续经营,以“ 保底投资人+互联网招募 ”模式招募投资。疫情发生后,顺德法院继续推动重整方案实施,加速募集财产分配,债权人表决通过后两周内财产分配到位,实现了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 100%清偿 ,普通债权人清偿率62.62%,促成该公司在最短时间全面恢复生产。

Q
这起案件花了多长时间成功重整?A
从去年5月开始到今年2月,仅仅 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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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0日,顺德法院受理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19年7月4日,指定破产管理人。
2019年7月25日,管理人逐步接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新材料公司由债务人继续生产经营。
2019年8月23日,新材料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同日由承租单位租赁经营,吸收聘用新材料公司的原员工继续就业,产能得以继续保持。
2019年8月27日,一债会召开,债务人股东口头提出了重整要求。
2019年9月29日,法院裁定对新材料公司进行重整。
2019年10月1日,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2019年10月17日,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
2019年10月18日,顺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
2019年10月19日至2019年11月18日,新材料公司重整投资资格拍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2019年11月20日,新材料公司重整投资资格拍卖成交。
2019年11月26日,全部重整资金到位。
2019年12月11日,完成产权交割。
2019年12月19日,房地产抵押债权、公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按重整计划清偿完毕,清偿率为100%。
2019年12月27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未纳入重整计划范围的其他资产处置。
2020年2月7日,《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100%通过,随后法院裁定认可《财产分配方案》。
2020年2月25日,普通债权人清偿完毕,清偿率高达62.6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新材料公司重整成功。
2020年2月27日,法院发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书。
Q
新材料公司的重整过程中遇到哪些困境?顺德法院有何举措?A
困境1:重整需要解决职工安置与企业经营问题,新材料公司既需保障现有的50名员工,又要维持日常运营。但企业如果继续经营将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还会继续增加更多共益债务,主营业务持续经营难度大。
▲举措1:管理人接管企业后并未即时停止新材料公司的生产经营,而是以经营收益维持日常运转,争取时间寻找安置出路。同时,管理人与债务人积极寻找与债务人经营范围相同的承租单位,以承租新材料公司现有的厂房、设备,逐步吸收聘用新材料公司现有员工,使该企业的原有业务得以延续。

职工大会
困境2:主要债权人对重整要求高,一方面抵押债权人规定的回款期限近在咫尺,另一方面债权人对债权清偿率的期望值较高。
▲举措2:创新重整模式,排定重整进度表,采用“保底投资人+互联网招募”重整模式,引入保底投资人,通过淘宝网拍进行公开招募投资人,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投资人。经过网拍竞价,最终该项目被另外一家公司以超出保留价12.5%的价格竞价投得,并按计划完成各项清偿方案。
困境3:原承租人以合同尚未到期为由拒不接受解除租赁合同,拒不配合腾空,更加以拒付欠缴租金、水电费,影响物业处置价值。
▲举措3:顺德法院发挥府院联动优势,积极协调债务人所在地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由政府牵头为新材料公司寻找新址搬迁。经多次协调谈判,承租方提出切实可行的《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方案》。在法院的指导和提前沟通、协调下,该方案经债权人表决通过,最终免除了新材料公司搬迁期间的租金,新材料公司也放弃了其他债权主张,物业顺利按时腾空。

顺德法院组织承租人跟管理人、债务人进行谈判
Q
在这起破产重整案件中,我们法院的工作有哪些亮点之处?A
(1)先受理破产清算,适时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在破产清算审查过程中,新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合议庭经审查认为,因债权人不接受重整请求,且涉案公司尚未有具体的重整方案。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遂决定先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管理人接管公司债务人后再研究部署重整事宜,适时启动重整程序。在全面梳理、评估涉案公司债权债务、经营状况及解决职工安置、场地腾空等问题后,该公司初步形成重整方案。2019年9月29日,本院裁定对该公司进行重整,正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2)创新重整模式、保留经营方式。一方面引入保底投资人,注入新互联网模式运营的物流产业,实现了产业升级,场地利用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在重整过程中,继续以租赁方式经营,企业员工就业得以延续,产能继续保持,厂房及设备资产得以有效利用,实现企业就地重生。

债权人谈判
(3)重整程序无缝衔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权益。按照管理人排定的重整进度表逐步推进,与债权人在重整过程中积极配合、各司其责,实现了各程序的无缝衔接;通过网络拍卖实现了资产处置透明化、公开化,做到公开、全面、及时披露信息,加快了重整进程,最大程序取得债权人、企业股东各方力量的信任和支持,债权人最大程度获得受偿,化解金融不良债权。
(4)法院、政府、税务部门高效联动,协调承租方提出切实可行的《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方案》,并指导管理人协调债权人表决通过。平衡了各方利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新冠病毒疫情的发生给不少企业的经营运作带来了诸多困难,而处于破产程序中的企业就像是疫情中的患者,亟需接受“治疗”。顺德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化解难题,助力破产企业重整复工复产,积极帮助关系重要民生的企业渡过难关,保障了债权人和破产企业的利益,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顺德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