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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涉疫情人员个人信息?!罚!还有这些疫情防控法律,请遵守!

珠江商报

2月4日11时许,广州海珠区警方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其所在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有人发布多名公民个人信息。海珠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日先后查获涉嫌侵犯隐私的违法嫌疑人叶某(男)、郑某(女)。

经查,2月4日上午,郑某将多名曾乘坐某邮轮的游客名单(含个人信息)发送给朋友叶某。后叶某又将上述游客个人信息转发至其所在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

目前,海珠警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员郑某、叶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个别公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不仅对公民个人及其家庭造成一定影响,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恐慌,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警方郑重呼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不散布他人隐私,切实做到知法、守法,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对侵犯公民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疫情防控中以下法律请遵守

来源:广州日报、南方+、网信佛山

编辑:李健晴

校对:陈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