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安出台疫情防控期间镇属公有企业减免租金实施细则
记者从均安镇公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获悉,均安出台疫情防控期间镇属公有企业减免租金实施细则,充分发挥镇属公有企业带头示范作用,与全镇中小微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本次租金减免范围包括了均安镇范围内的镇属公有(含公有控股)企业持有的出租经营性物业资产(住宅、公寓及土地、鱼塘除外)。减免对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自然人或中小微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且注册地及纳税地在顺德区均安镇;二是没有拖欠2019年及之前年度租金;三是不存在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对于属于减免范围和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经签订租金减免协议后,对其所承租物业免除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两个月)的租金。在此期间属于新租户免租期(或减租期)的,免租期(或减租期)相应延长。如减免期内已缴付租金的,将在后续租金扣费周期内予以相应的抵扣减免;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其获得的租金减免必须全额用于减免实际使用物业的自然人或中小微民营企业的租金,否则不予减免;此外,承租方申请租金减免的,需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出租物业企业提出。
更多关于租金减免申报说明和租金减免申请书的内容,可登陆均安镇政府官网进行了解和下载:http://www.shunde.gov.cn/jun-an/main.php?id=129058-4170197。
来源:珠江商报记者陈家好
编辑:黄倩瑜
校对: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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