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这些事情不要干,已有多人被罚被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也有少数人员不配合防疫工作,或瞒报真实行程,或散播谣言,造成恐慌情绪。从近期媒体公布的案例来看,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对上述行为者作出罚款或拘留的决定。
案例1

外出不戴口罩还殴打防疫执勤人员,拘!
2月1日,四会市一男子进入市场时不但没戴口罩,还竟然把劝导其戴口罩的市防疫防控执勤人员打伤,结果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日17时许,四会市防疫防控执勤人员按照市的部署要求,在城中街道高观市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时,发现男子邱某没有戴口罩,于是上前依法劝导其戴口罩。
但邱某不但不听劝导,竟然殴打执勤人员,导致一名执勤人员受伤。随后,邱某被执勤人员控制并移交给城中派出所处理。
目前,邱某已被四会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案例2

多次外出违反隔离规定,罚!
2020年2月1日晚,乐从派出所大墩社区民警中队在新型冠状病毒防输入、防扩散排查工作中,发现来粤人员张某(男、48岁、湖北省黄石人,其于1月15日离开湖北黄石去了湖南株洲、岳阳,于1月22日自岳阳来粤)于1月22日来到乐从镇某公寓暂住。
在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该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但其多次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执意离开暂住地外出吃饭、购物,其行为已构成妨碍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
2月1日23时许,乐从大墩社区民警中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张某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命令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案例3

刻意隐瞒真实行程,被立案侦查
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汉水沟村村民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宁后,拒不执行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苟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人民群众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

案例4

狮山男子造谣群友感染被行政拘留
1月26日,南海狮山一事主报警求助称,有人在微信群上造谣污蔑自己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狮山派出所展开调查。
民警迅速将发帖人高某传唤至狮山派出所,经询问,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出于引起网友关注和“恶作剧”的心态,在微信群发布事主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虚假信息视频的违法行为。
目前,高某因发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4日。
案例5

违反隔离规定,母女确诊,房东被行拘5日
杭州西湖区某小区业主钟某某,于2019年11月将房子出租给武汉籍人员蔡某某。1月22日,蔡某某母亲从武汉来杭州探望女儿,母女俩于1月26日下午在某商场购物,1月30日母女俩人被确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现两人在西溪医院隔离治疗。
经公安部门调查,发现房东钟某某明知蔡某某母亲为重点疫区来杭人员,却未履行主动报告职责,造成一定后果,已涉嫌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对蔡某某母女可能涉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还将根据有关法律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6

物业公司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人被拘
日前,宜昌市夷陵区依法查处了一起拒不配合疫情防治工作的案件,一物业公司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据“夷陵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自疫情防控之日起,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晨光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宜昌豪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治工作,至今无管理人员接收及处理相关疫情信息,现场仅留守一名保安及一名保洁工作人员。
辖区居委会先后于2020年1月27日和1月30日通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疫情防治工作会议,该公司仅安排保安参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至今未落实,导致各项疫情防治工作难以在该小区开展,小区疫情防治情况不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区公安部门依法对公司主要负责人严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7

聚众上网且未检测人员体温,网吧老板被拘
2月2日,根据焦作市公安局通报,两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2月1日9时许,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管理大队苏家作中队民警接群众举报,孙某(44岁,焦作阳庙镇人)于疫情防控期间在示范区苏家作乡苏家作村非法经营无证网吧,且未增设体温检测设施,未对上网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被高新分局与苏家作乡政府、区文化局联合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孙某做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全市上下戮力同心、众志成城防控疫情,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和命令,加强个人防范,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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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时报
编辑:柳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