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村组、无物业小区怎么管理?一图看懂!| 依法防疫③

疫情严峻,仍有人顶风违法!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做一个负责任的守法公民,才能确保战“疫”顺利进行。

佛山市《关于实施“八项严管”防控疫情措施的通告》要求:严管住宅小区和村组。
全市所有住宅小区和村组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独立住宅楼宇实行楼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进出人员双向体温检测。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视情采取局部或全部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要组织消杀力量对确诊病例涉及的住宅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的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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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无物业小区(单体楼栋)疫情防控文件的通知》对社区(村)、无物业小区(单体楼栋)等疫情防控作出了指导——
加强社区(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
严格实行住宅小区(村组)封闭式管理
严格管控小区(村)来往人员、车辆
严格执行返抵佛山人员登记及管理
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
严格做好公共空间管理
严格管理出租房屋
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和风险防控
强化全民防护意识
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无物业小区(单体楼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
严格实行无物业小区和单体楼栋封闭式管理
发动居民参与,推行楼长制
严格落实登记检测
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
公共区域管理
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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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拒绝或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等,可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妨害防控等行为,可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故意传播突发疾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佛山新闻网出品
监制:李琳脚本:林海咏编辑:梁淑梅部分资料来源: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