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50万!最新博物馆之城建设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束维 通讯员陈兆镜报道:佛山日报记者3月26日获悉,自3月26日起到4月15日,佛山市辖区内的博物馆、美术馆可以申报2020年度佛山市博物馆之城建设专项资金,扶持资金涉及新建补助、改建补助、运营补助和活动补助等四个方面,最高可获250万元。
据了解,申报主体为佛山市辖区内的博物馆、美术馆等公益性社会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具体包括:1.经广东省文物主管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登记的国有博物馆;2.经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登记的国有美术馆;3.经市文化管理部门认定的纪念馆、名人故居、革命遗址的管理使用主体;4.经广东省文物主管部门备案、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国有博物馆;5.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非国有美术馆;6.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博物馆、美术馆行业组织。
在新建补助类,新建的非国有博物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高可获200万元补助:1.纳入备案目录的藏品中有60件或以上珍贵文物,且展厅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2.场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且展厅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经佛山市认定的行业博物馆在上述基础上可再增加50万元,即250万元。
在活动补助类,从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申报主体组织到外地办展,前往国外知名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或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重点美术馆、国家级展览场馆办展,可获得最高20万元补助;前往国家二级博物馆、省级美术馆或展览场馆办展,可获得最高12万元补助;到国家三级博物馆、省级美术馆或展览场馆办展,可获得最高6万元补助。
申报程序上,申请人需下载申报指南二维码按要求填报材料,在受理时限内将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本1式5份,电子版请刻录光盘提交)提交至各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

申报指南
据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计,截至2020年3月,全市已有及在建博物馆类136家,美术馆类89家,共225家。
有意申报佛山博物馆之城建设专项资金的,可登录http://www.foshan.gov.cn/gzjg/fswenhua/tz/content/post_4141841.html查看。五区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
新闻链接
各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禅城区: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12楼1207室),联系人:何倩瑜,电话:0757-82341210;
南海区: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五路一号606室),联系人:夏舒婷,电话:0757-86225182;
顺德区: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11楼文物科),联系人:黄木生,电话:0757-22831906;
高明区: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88号高明区文化体育局办公楼3楼文化遗产科),联系人:胡蝶,联系电话:0757-88988008;
三水区:三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三水区政府宣传部大楼303室),联系人:何志勤,电话:0757-87755513。
政策咨询可致电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遗产科,联系人:胡建中(0757-28780905),陈兆镜(0757-28780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