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将被罚!佛山拟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杰报道:近日,《佛山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在市政府网站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行动不便者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享受公共服务和家居生活所进行的建设活动。《办法》主要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等三方面的内容。
《办法》指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推进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机场、火车站、地铁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口岸等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无障碍设施应当符合安全、适用和便利的基本要求,同时设置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当位置明显,内容清晰、规范。
在无障碍信息交流方面,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以及金融、邮政、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引导和鼓励单位或者个人开展无障碍信息交流的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为残疾人、老年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办法》对无障碍服务提出要求,报警求助、火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要具备文字信息报送、文字呼叫功能,方便听力、言语障碍者报警、呼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为行动不便者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针对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等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城乡规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故意损坏无障碍设施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该《办法》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4月15日,市民可以通过信函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
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fsjsjsk@163.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注明《佛山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咨询电话:陈先生,82284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