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率100%!顺德公布清明节前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4月3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清明节前食品安全检查行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该局还公布了应节食品抽检结果,合格率达100%。
3日上午,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劳广行带队到乐从镇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首先走访了乐从镇食品加工中心,详细查看了小作坊的环境卫生、工艺流程、设施设备、食品原料及现场管理运行情况。

检查组接着检查了加工基地实验室和基地食品溯源系统,劳广行充分肯定了溯源系统的监控管理,认为其能确保食品从进货查验到市场终端销售都能追踪流向。
随后,检查组来到乐泰居市场,检查乐从市监分局前段时间对2家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做出处理的档口,核实其处于停业状态,并检查了家禽肉类区和熟食区。劳广行表示,要严把进货关、销售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同时,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也同步开展了2020年清明节应节食品抽检工作。3日,抽检结果出炉。
据悉,本次专项抽检覆盖全区10个镇街,共抽检49批次熏烧烤肉制品(其中生产环节抽检20批次,销售环节抽检20批次,餐饮环节抽检9批次)。本次抽检重点针对熏烧烤肉制品中的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添加剂等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49批次食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称,清明节期间温度湿度上升,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消费者、经营者都要注意食品安全。
知多D——消费者、经营者都要注意食品安全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1、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选购,并注意索取发票等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的艾糍、青团等节令食品时,应选购包装袋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颜色特别鲜艳靓丽的慎买。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
2、清明艾糍、青团、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等是清明节期间食用及祭祀的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极易引起变质。消费者不应到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此类食品。
3、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自行加工和制作清明粽子等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4、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5、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图为执法人员在检查。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提示
1、生产加工清明节令性食品的生产企业,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应规范齐全,严格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严格出厂检验或委托检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储存运输、出厂销售、节后库存食品处理等制度落实,并做好台账记录。
2、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节令性食品从上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以及库存记录等台账记录。不得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无标识标签或标签不规范的节令性食品。同时,应严格按照包装说明书的要求规范贮存、销售。对节后库存的节令性食品,应及时妥善处置,并做好退货登记。
3、餐饮服务单位应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义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不得超负荷经营。加强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管理,不得采购使用法律法规禁止经营使用的食品。注意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规范加工过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品加工、储存等过程控制,避免交叉污染。
文|图: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