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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可延期

珠江时报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春妹 通讯员/佛市监)4月7日,记者从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佛山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2019年度年报可顺延至所在国家(地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

4月2日,在得知一家意大利企业代表处因受此次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存续证明及大使馆认证等相关手续的实际情况之后,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严把审核关的基础上特事特办,使该代表处顺利办结年度报告延期手续。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0年2月25日发布《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2019年度报告的通告》,确定从2020年3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原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2019年度报告提交工作。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点暴发并呈现蔓延态势,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围绕市场监管职能,积极了解疫情对辖区外国企业代表处的影响,并参照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意见,率先出台了相关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可办理延期手续的通告,明确佛山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2019年度年报可顺延至所在国家(地区)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相关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如因所在国家(地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相关情况说明邮寄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