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佛山检察机关批捕38件45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投入最大力量,全力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佛山市防疫期间社会稳定大局。
数据显示,截止4月8日,佛山市检察机关累计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136件167人,经公安机关提请,共批捕38件45人、起诉48件55人。
涉疫诈骗犯罪多发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建介绍,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诈骗犯罪案件83件94人、批准逮捕34件35人、起诉39件41人。其中,涉口罩、体温枪等防护装备的诈骗犯罪是佛山市涉疫犯罪案件的最主要形态。
案件分析显示,全部诈骗案件均是通过网络途径,借助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上渠道发布有大量口罩、体温枪可供出售的虚假信息,诱骗他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手段支付货款或定金。骗取被害人货款或定金后,完全不发货,或者伪造快递单号但实际未发货的情况占最大比例,共74件。
王建指出,电信网络诈骗也是涉疫情防控诈骗犯罪的新形态。犯罪分子用假冒身份联系被害人骗取信任,以核实案件情况、寻求帮助等名义,诱骗被害人通过特定方式操作账户,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近期,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疫情防控措施的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市检察院警告,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国家防控秩序的犯罪行为必被严惩。
从严从重从快打击
发布会上,王建透露,疫情防控期间,市检察院牵头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相关业务工作意见,建立公检信息实时通报机制、当日提前介入机制、快速办理机制、特殊情况直诉机制等,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全市刑事检察部门的快速响应,确保全市涉疫情案件统一适用法律政策标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效果。
同时,市检察院及时在全市两级院设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所有业务部门均纳入工作范畴,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动员,第一时间建立涉疫情防控业务工作统一报告制度,指定专责干警对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情况及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情况实行统一出口、逐日专报。同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及时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的工作做法。
加强市级统筹指导
随着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数量迅速增加,案件类型日益增多、情况更加复杂,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市检察院及时下发《挂牌督办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的通知》,分批编发《佛山市检察机关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指导全市统一办案标准,并安排市检察院检察官对各区院专门开展对口督战,推动各区检察院落实直诉机制,加快办案进度,提高起诉质量。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采用直诉机制起诉涉疫情防控案件26件,工作经验得到省检察院肯定和推广。
对每一件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市检察院均要求各区检察院在提前介入时根据案件罪名等情况,明确指定承办部门和承办检察官,实时跟进案件进展、密切沟通证据标准等问题,在及时有效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市检察院的指导、把关和推动作用,坚决支持各区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既严厉打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把握好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和依法办案的关系,做到不枉不纵。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珊莹 通讯员佛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