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格局探路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佛山智造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的主题演讲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一直在努力。目前,中国已建立了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在内,门类较为齐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佛山要如何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帮助更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筑梦“一带一路”?
打造佛山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孙文波,佛山市法学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是对世界经济发展的科学预判,是对中国制造业前瞻性的要求,也是对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出的动员令。这样的战略调整,需要更大格局的知识产权保护。
佛山,一座极具改革创新意识的城市。佛山既没有广袤的土地,也没有丰富的资源,却依靠自己的智慧,实实在在地打出了中国制造业重要坐标的影响力。
2014年5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三个转变”的提出,是对世界经济发展的科学预判,是对中国制造业前瞻性的要求,也是对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出的动员令。这样的战略调整,需要更大格局的知识产权保护。
为适应“三个转变”的要求,佛山市委、市政府积极申请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落地佛山。2018年6月20日,经过一年的筹备,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五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该中心面向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和建材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
佛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从2002年开始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截至2018年底,全市驰名商标数量达到160件,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发明专利量19497件……
而在司法领域,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长,这既是对佛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的认同,也是对佛山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质量的首肯。
大变局呼唤大战略;大变局需要大智慧。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成为二十一世纪世界大变局的重要力量。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为以制造业立市的佛山,应该怎么办?制造到创造、速度到质量、产品到品牌,改变的不是单单几个字,而是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制造强国战略目标下,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目前我国制造业与先进发达国家之间的产品创新、研发等差距。而要达到这一目标,离开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断然行不通的。
未来已来。
面对风起云涌的大变局、大时代,佛山制造业应当继续秉承岭南文化独特、合理的内核,积极应对变化,主动利用工业互联网的“乘数效应”,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促进新技术在传统工业领域的应用,淘汰落后的、产业链低端制造,构建新的业态和新的市场,实现设备、流程、管理、产品、商业模式等升级换代。而这一切,唯有通过不断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手段方能得以实现。
善用知识产权保护的两大利器: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

安建须,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
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高举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两大利器,不断强化协同配合沟通机制,以市场化、专业化、系统化思维为保障,强力唤醒社会公众的产权意识。
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力。没有知识产权的加持,制造业主体就只能处于全球产业链的底端。这无疑是对作为制造业大市的佛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如何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帮助更多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佛山有责任、有能力探路先行。
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高举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两大利器。近年来,佛山两级法院新增知识产权案件连年大幅上升。特别是近三年来,佛山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均以超过160%的幅度大幅攀升。案件数的增加,折射出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大幅提升,也折射出市场主体对佛山法院公正司法的依赖和信心。但与此同时,大幅攀升的案件数及不断涌现的新类型疑难案件对佛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要求亦愈来愈高。佛山需要大力加强能够充分满足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集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为一体的综合高效法律保护。
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不断强化协同配合沟通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行业协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互动,只有沟通到位,方能精准发力,通过个案解决类案问题,通过类案司法建议把脉佛山经济实体,通过强力执法防范和威慑阻吓更多侵权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权利人的维权信心。唯如此,方能通盘考虑,整体协调,高效解决纠纷。
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以市场化、专业化、系统化思维为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性非常强,涉及维权的取证、翻译、调解、审判、仲裁等方面,专业要求非常高。只有引入更多的知识产权专业调处人员和中介人员,才能更好地建立起高度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维权专业辅导机制、法律支持机制、纠纷调处机制,才会让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更高,价值更高!
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强力唤醒社会公众的产权意识。对于佛山来说,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当下,在城市竞争乃至国际竞争愈发激烈的当下,在环保要求不断提升的当下,在成本优势不再的当下,知识产权是佛山最重要的竞争力之一。对此,政府要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司法机关要有维护企业正当竞争的意识,行业协会要有大力帮助维权的意识,各市场主体要有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公众要有主动对侵权产品说“不”的意识。这背后一定离不开各单位的主动普法和媒体的积极参与。唯有如此,佛山才会营造出“实业越多的地方要越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实业越多的地方越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氛围;唯有如此,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面向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在佛山大地上真正建立起来!
清醒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价值

杨晓昆,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副科长。
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社会财富的机制还存在专利使用运营效率较低、维权成本高而违法成本较低、权利人举证难、维权难等难题。面对这种状况,佛山要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属于一种无形资产,人们所熟知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三大类。知识产权首先是一种财产权,它既是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也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度选择。
2013年8月,我市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和重大举措,其中尤为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强化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战略实施6年来,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2013年的611家增长到2018年的3900多家;有效发明专利量从4537件增长到19497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从116792件增长到300225件;驰名商标数量从93件增长到160件;集体商标从16件增长到90件。
但我们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现阶段我市知识产权创造社会财富的机制还存在诸多问题,如专利使用运营效率较低、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高发、维权成本高而违法成本较低、权利人举证难、维权难,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市社会财富创造供给端的效率和质量。
面对这种状况,佛山要构建更加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一是清醒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核心价值就是清除市场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知识产权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清除阻碍知识财产权利转化为社会财富的各类市场障碍,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实现知识财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转变,鼓励社会资源向研发创新倾斜,逐步引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从政策导入型向内生动力型转变,使创新和品牌战略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和自发选择。三是在法律实施维度下功夫,配齐配强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和司法审判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四是在畅顺知识财产资源配置机制上做文章,大力推进高质量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高度市场化、体系化的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平台,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培育一支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人才队伍,提供一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为科研成果的转化提供由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专家组成的服务团队的专业化服务。五是引导科研院所建立“面向社会的开放式研究和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机制”,强化产、学、研结合,打通技术研究与市场需求的藩篱,利用市场竞争的马太效应原理,使知识财产资源向懂技术、懂市场、懂运营的能更加高效使用这些资源的市场经营主体集中,促进知识财富的不断积累。六是保持对市场运行状况的密切监控,及时进行调控,保持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防止出现权利滥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品牌维权:如何让“法律有牙齿”?

何华玲,广东方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随着佛山本地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的同时,商标侵权案件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佛山企业要破除“品牌维权难”的问题,需采取合理取证措施,争取高额判赔数额,真正有效打击侵权者。
佛山汇集了美的、海天、联塑、东鹏、蒙娜丽莎、恒洁等多个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根据佛山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至2018年,佛山驰名商标总量160件,广东省名牌产品累计580个,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与此同时,随着佛山本地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的同时,商标侵权案件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佛山企业如何破除“品牌维权难”的问题,真正有效打击侵权者,亦成为企业特别关注的问题。
一、选择典型侵权被告,扩大维权震慑力度
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即是通过法院的判决对企业品牌的司法定价。故企业在进行商标维权时,应当对被告进行筛选,优先选择侵权规模大、注册资本多、侵权范围广、侵权产品销量大的主体进行打击,通过打击侵权典型,威慑其他侵权者。若企业在维权时盲目追求案件数量,而对被告不做筛选和评估,难以获得高额的品牌司法定价,非但不能有效震慑侵权者,反而可能变相鼓励侵权,为后续维权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
二、采取合理取证措施,争取高额判赔数额
最高院陶凯元副院长提出“对于生产商、制造商等侵权源头领域的侵权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要“使侵权人付出足够的侵权代价,努力营造侵权人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
加大保护和严格保护的前提在于权利人需提交充分的证据。如要争取高额判赔,企业或代理人应当采取有效、合理措施,多方调查取证,固定被告侵权证据,包括到侵权工厂进行实地调查,取得生产规模证据;通过异地公证取证,取得销售范围及销售规模证据等,使法院在裁判时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可以支持原告主张,否则要求高额判赔无异于缘木求鱼。
三、时刻关注司法动态,确定高赔诉讼策略
近年来,我国法院在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和改革,在“妨害举证推定规则”和“计算赔偿”的适用方面具有较大突破。企业若能提交被告的实际获利证据,如其对外披露的上市报告、财务报告,或通过已知侵权产品数量可以计算出被告实际获利等,该数额才有可能超出商标法规定的最高限额的法定判赔金额。
四、建立行业维权联盟,降低维权成本
同一行业的侵权主体往往具有一定的地域集中性,例如佛山陶瓷卫浴企业被侵权仿冒的区域比较集中。由于侵权主体集中,仿冒的品牌也相对集中,因此,各个相关企业之间可通过联合维权,降低维权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如由恒洁、东鹏、箭牌、蒙娜丽莎、马可波罗等陶瓷卫浴企业发起的“建陶品牌维权联盟”,基本实现了侵权线索的互通、维权资源的共享、维权费用的共担,在共同维护陶瓷卫浴企业品牌保护的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主持人丨刘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