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容桂男子醉驾撞车,与交警玩“躲猫猫”……

近日,顺德一男子酒后开车上路,结果撞上了前方的摩托车后,为了逃避执法,竟然将肇事车辆开离现场,然后躲在一旁观察,与交警玩起“躲猫猫”......


3月27日22时40分许,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容桂中队接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桂州大道发生一起小汽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交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多番查找,终于在离事故现场约500米的一条小路里发现了撞击严重的嫌疑车辆。奇怪的是,车上却没有人,旁边也没看见其他车辆。

民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并准备拖移嫌疑车辆,这时,一名男子走过来,称他就是车主。在调查过程中,男子不能出示证件,而且满身酒气,有涉酒驾驶的嫌疑。随后,民警将男子送往医院抽血检验,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8mg/100ml,属醉酒驾驶。

交警经调查及经伤者确认,确定该男子就是当时的肇事司机,证据面前,男子低头坦白交代:“我是喝酒开车,太紧张,害怕被查到……”



据了解,当晚,嫌疑人刘某(28岁,顺德人)和朋友一起在容桂吃宵夜,期间喝了酒,结束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当行驶至桂洲大道路段时,因酒力发作,眯了一下眼睛,再加上天下着雨,没有发现前方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直接撞了上去。

刘某慌张下车查看,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受伤,途经市民纷纷上前帮忙,打电话报警并通知救护车。救护车接走伤者后,刘某想起自己喝了酒,由于害怕被处罚,遂将车辆开到离事故现场500余米的一条小路,并躲在一旁观察情况。看到交警找到肇事车辆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无法逃脱,才承认自己是肇事司机。

目前伤者卢某情况稳定,正在医院治疗,而肇事司机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已被刑拘。



交警提醒:交通事故责任的区分,本应依照事故现场双方的路权界定的,过错大小由双方共同承担。然而,一旦有一方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情节,则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编辑 | 嘉欣
校审 | 梓良
素材来源 | 交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