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对“不戴头盔”重拳整治,严查无牌无证摩托车!

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压减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佛山公安局高明分局制定了《全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整治全覆盖

整治重点
无牌无证、不戴头盔、酒后驾驶、
一车多人等摩托车违法行为
整治时间
自2020年4月至12月
每天不定时出动
周末不间断!
整治地点
行动覆盖全区
包括城区、偏远村居及厂企等

高明公安
全力执行专项整治行动
狠抓路面管控 严抓执法整治
驾驶摩托车上路注意了
请带齐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
和摩托车保险
无证驾驶摩托车处15日以下拘留

▲当天查处扣留的违规摩托车
4月9日下午
交警大队组织各中队联合开展
涉摩涉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大行动
拘留无证驾驶司机6人
经查问
很多被拘留人员对无证驾驶有误解
▼
误区一
“有小车驾驶证可以开摩托车?”
“不!”

▲一名持有小车驾驶证的年轻人
驾驶摩托车出门游玩时被扣留
该名年轻人持有小车驾驶证
并不清楚驾驶摩托车
必须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误区二
“年长者可以从轻处罚?”
“不!”

▲一位年过半百的工人
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被扣留
该名工人以为55岁以上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会被拘留
以上被拘留者均表示:
这次教训很深刻,不会再犯。
提醒: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头盔
为进一步普及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高明公安深入厂企
多渠道广泛宣传 强化现场指导教育

▲民警走访更合多个厂企

▲民警指导厂企改善交通宣传栏

▲在厂企大门贴交通安全宣传安全标语
4月10日
高明公安警辅人员
走访多个偏远村居厂企
并对厂企负责人作出相关指导
经调查
绝大部分涉摩涉电
亡人交通事故中
驾驶人均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往期链接:不戴头盔后果严重
提醒:驾乘摩托车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驾驶摩托车上路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严罚 不留余力!
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者
必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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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花果山
编辑:小蚊子
审核:珲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