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死了气死了!顺德一女子推婴儿车逆行隧道,险些被撞飞!网友:不处罚吗?

近日,普法君在网上看到了
一个令人惊恐又愤怒的视频

4月14日
一位车主刚从明亮的车道
驶入偏暗的陈村锦龙隧道
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一个女子
而且推着一辆婴儿车
眼看就在撞上这位女子
在这千钧一发之时
身手敏捷的车主迅猛地刹住了车

陈村锦龙隧道东西方向约100米内
分别设有人行天桥及人行隧道供市民通行
锦龙隧道系车行隧道
非机动车和行人都不能进入!!

这女子是神马操作?
难怪网友们会发出
“这确定是亲妈吗?”的疑问……





也有网友质疑
女子的做法已违反交通规则
应该对她做出处罚!


逆行引事故
行人也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此可知
无论是机动车司机
还是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中的行人
只要达到了上述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这次交通事故出事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司机有责任吗?
这涉及到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
怎么判定的问题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认定:主要因一方违法,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法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
如果出了交通事故
车主是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在机动车道路上逆行推婴儿车的女子负全部责任
尽管如此,因为是相对于行人
机动车的驾驶人
还是得承担百分之十以下的赔偿责任
生气的话已经不想说
劝告各位市民,不管是行人、司机
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交规是为了让你的生命更安全,请严格遵守!
且行且珍惜!
你是怎么看的?
欢迎留言发表你的看法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可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