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后,他们因忽视这些法规被处罚了!


随着复工复产
禅城区企业、商铺陆续开门营业
大街小巷正在恢复昔日的繁荣

然鹅!!
城市渐渐复苏的同时
竟然伴随着城市乱象横生

占道经营、私自安装设备
随意张贴的小广告
又悄悄爬上了公共设施
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道路交通

上周,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连续发现多起市容乱象,当事人皆因违反《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先后被处罚。
在防疫复工过程中
相关法律法规不可忽视!
下面,跟管家仔一起到现场看看
让我们一起吃别人的堑
长自己的智!

擅自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加工”
4月15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佛山大道北往南方向与澜石二马路交界前中间绿化带的灯杆上挂有一幅带有“泷景”字样的蓝色指示牌。经调查,该指示牌是佛山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置的,为了便于指引客户前往附近某楼盘。

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其后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违法安装的指示牌,并开具法律文书2份,处 2500元 罚款。


法律链接
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对个人处以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无独有偶
第二日
执法人员对另一起违法行为
也进行了处罚

4月16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海滨东路澜石大桥西侧入口处的城市照明设施上被安装了摄像头,经查,此摄像头是附近一商户经营者为方便监测自家商铺门前情况而安装的。

因商户缺乏相关法律意识,未经审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安装摄像头,执法人员随即对店主开具法律文书2份,责令其立即拆除摄像头,并处250元 罚款。


法律链接
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对个人处以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的罚款;对单位处以 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擅自占用城市绿地
4月15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南庄镇季华西路环球国际车城路段东西方向右侧绿化带上立有一幅“广汽本店行安店辅路右转”字样的广告牌。

经调查,此广告牌为佛山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置的,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开具法律文书2份,并责令整改,要求立即拆除广告牌并恢复绿化。

法律链接
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责令限期退出,恢复绿化,并按照每平方米处以 300元以上600元以下 罚款。

在疫情防控与复产复工
两手抓、两不误的关键时期
禅城城管同样会保持高压态势
整治乱象不管大小
绝不放松
坚决做到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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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禅城城管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