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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将有总体规划!佛山拟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高明融媒体中心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市自然资源局近期拟定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区自然资源分局都要编制本区户外广告专项总体规划,强化户外广告管理。该《办法》目前正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

根据网站公示内容,《办法》对户外广告规划编制、设置许可和安全管理都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各区要因应本地实际,设定本区域内允许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类型,划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禁止设置区、严格控制区和适宜设置区,重要地区及风貌特色的控制要求等;各区下辖的镇街,应在区总体规划下,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地点、位置、数量、形式、规格等内容做进一步细化明确。

对以下情形,《办法》予以明确禁止:不得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户外广告;广告牌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准使用;不得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不得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物控制地带设置;不得在建筑物屋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大、中型户外广告设施。

为方便企业、市民设立户外广告牌,《办法》还提出,今后各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要求,开展“一窗通办”综合服务,并使用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审批,减少群众跑腿。

该《办法》公示截止日期为4月24日,市民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向自然资源局反馈。电话:0757-83383081;电子邮箱:364615622@qq.com。

文/佛山日报 记者李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