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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广东首个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正式启动

禅城法院

为更好地提高著作权纠纷调解效率,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4月23日,佛山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禅城法院联合召开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佛山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佛山著作权民事司法暨行政保护报告(2017-2019年)》、《佛山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审判工作报告(2019)》。

佛山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禅城法院以及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一门式调解提升纠纷解决效率

打造版权保护大格局

会上,佛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方华刚发布了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

据悉,在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中,市版权局充分发挥版权管理职能,优化版权社会服务,负责委托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诉前和解,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调解工作提供便利;禅城法院负责提供案件信息,对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提供文书模板,争取选择诉前和解方式先行解决纷争。该机制的优势在于理清了各职能机关职责,在诉讼刚进入法院提交立案之时即介入调解,力争将纠纷解决在始发状态。这是佛山市版权行政和司法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打造著作权大保护格局的重要举措。

那这个和解机制的运作方式是怎样的呢?

一起跟着禅法君来看看吧!

和解机制运作方式

1

适用范围

由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管辖受理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均可适用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

2

调解地点

调解地点原则设在市版权调委会(禅城区季华四路佛山创意产业园5座3楼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

3

和解流程

受理调解。当事人提起著作权民事诉讼时,法院暂不予正式立案,经当事人同意,将案情委托市版权调委会进行调解。

协同调解。法院、行政管理部门、版权调委会、行业协会等多方协助调解,其中,法院提供同类案件裁判范围供调解参考,提供和解文书、委托书等模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协会根据实际协调当事人参与调解。

调解结案。市版权调委会根据调解结果,经当事人委托,代为办理撤回立案申请、司法确认申请等手续,实现一门通办、一门完成。对未能达成和解的,法院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早在今年3月11日,禅城法院就已主动“上门服务”,推动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的建立推行。春节前,一权利人通过网上立案,准备起诉多家KTV侵害其著作权。禅城法院告知其可先行通过诉前和解的方式处理,经同意后,该批案件暂不予立正式诉讼案,而是以提供调解号的方式代替立案受理。

在市版权局和禅城法院共同推动下,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该批案件牵头召开调解会议,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及其中6家KTV经营企业到场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耐心听取KTV经营企业的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积极引导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6家KTV经营企业均达成初步和解,会后还有1家KTV经营企业同意以和解方式解决纠纷。3月底,权利人与7家KTV经营企业签署了和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禅城法院通过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及时介入化解权利人和KTV经营者在和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奠定了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诉前和解的,禅城法院也会及时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除了佛山市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

会上还发布了

《佛山著作权民事司法暨行政保护报告(2017-2019年)》

禅城法院院长谢阿桑发布了《佛山著作权民事司法暨行政保护报告(2017-2019年)》,该报告分析了著作权民事案件的审理现状和行政保护现状,并对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举措进行了介绍。

以及

《佛山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审判工作报告(2019)》

禅城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人刘应东发布了《佛山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审判工作报告(2019)》。据悉,这是新城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连续第四年发布年度审判白皮书,展示了过去的一年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保护知识产权的成果。

发布会现场,与会媒体记者围绕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与法院诉讼调解机制的不同、禅城法院在该机制里主要发挥的作用等进行提问,方华刚、谢阿桑等一一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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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