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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企业:注意!第五批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遴选开始啦

佛山日报

4月27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已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的通知》转发禅城区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和各相关企业。根据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于5月1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4份纸质材料及1份盖章电子版材料)报送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工业发展科)。

链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遴选广东省 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 年)》, 加快培育我省机器人产业自主品牌,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我省机 器人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 2020 年我厅重点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遴选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企业自愿申报。

(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兼顾我省机器人产业发展特点和地区布局,好中选优。

(三)重点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产品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带动作用大的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企业和系统集成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营 业务为机器人和产业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服务(已获得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可再次申报骨干企业)。 具体条件如下。

(一)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企业章程,规范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能力和制度,依法纳税,守法经营,近两年无违规违法记录。

(二)企业规模。目前在册企业员工数不少于 50 人,其中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30%以上, 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达 20%以上。

(三)经营业绩(需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企业近两年年均销售收入达 5000 万元以上,其中机器人年均销售收入 1500 万元以上;

2.近两年年均生产销售机器人整机 100 台以上;

3.近两年年均销售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 300 套(件)以 上;

4.近两年年均完成 4 个以上系统集成案例。

(四)行业地位。在机器人产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能够代表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五)创新能力。企业设有或正在建设研发机构,拥有先进的研究开发设施,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两年 R&D 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达 3%以 上。至少拥有 1 项以上机器人领域核心发明专利(或其独占许可权)、软件著作权,整体技术水平居行业领先。

(六)盈利能力。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稳健,近两年无亏损发生。

(七)产品市场。企业研发制造的机器人产业具有较广阔的应用市场,在省内或国内已有一定的销售规模,或与其相关联企业(包括母公司、集团)建立了稳定的机器人应用渠道。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近两年会计报表(2019 年可提供企业会计报表);

3.企业拥有或享有独占权的核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 R&D 机构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如未获得国家省市研发机构认证,可附企业成立研发机构的相关文件、研发机构牌匾照片等);

5.企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含姓名、职务、学历、现任职部门。超过 100 人的企业,只列科技人员及专职 R&D 人员);

6.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机器人相关新产品鉴定证书、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证明、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国家、省、市级奖励证书、列入市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以上标准、有效纳税证明、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四、相关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 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含电子版)到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由各地市工业和信 息化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提出是否同意企业申报 的意见,汇总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综合评审。我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四)现场考察。必要时(如需对某些申报材料作进一步核 实)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申报条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五)公布名单。根据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提出拟被遴选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的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予以发文。

(六)结果应用。对被遴选为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的颁发证书,资格有效期为两年。

五、相关要求

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 (电子版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根据要求附上相关 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纸质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前将同意推荐的企 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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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广东省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第五批)申报书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