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深化文明村居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明区司法局坚持突出党建引领,切实把好“红色引擎”,紧紧围绕“党建+人居环境提升”模式,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联点挂钩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党建+示范,作用发挥到位
一是思想上提高认识。将人居环境整治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机结合,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宣讲等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充分认识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广泛凝聚人居环境整治的思想共识,以学习教育推动农村环境绿化美化;二是织密建强组织建设。成立青年党员先锋队,局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主动投入到人居环境整治中,积极配合联点挂钩村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党建+宣传,氛围营造到位
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中部分村民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等制约要素,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党员先锋队走家入户发放倡议书,张贴横幅海报,通过“佛山高明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利用移动音箱录制国语、粤语双语宣传音频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环境整治相关知识和政策,不断增强村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组织党员律师到村居开展法治体检,制定完善量化积分制村规民约,并将朗朗上口“三字经”村规民约张贴上墙,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人翁意识,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思想转变,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入户发放宣传材料
党建+责任,压力传导到位
建章立制,对党员实行“星级化”管理、“先锋指数+”考核。进一步完善司法局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明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将党员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党员量化积分相结合,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冲在前、作表率。
党建+落实,动力助推到位
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学雷锋”月、清明节等节点大力开展“我为人居环境整治献策”、“我是党员我带头,环境整治争先锋”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联点挂钩村集中清理村道、村民房前屋后、公共场所、河道沟渠及其它卫生死角,以实际行动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情况。年初至今,区司法局共组织党员干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活动420余人次,有效改善了村容村貌,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得到提升。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现场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协助联点挂钩村多举措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增强责任担当,营造“党组织带动、党员行动、党群联动”的人居环境整治良好氛围。

供稿人:高明区司法局 伍俊
什么是国家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