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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群众意见,参与执法监督,高明区委政法委招聘选任执法监督员

高明融媒体中心

4月29日,记者从区委政法委获悉,目前区委政法委正面向全区范围招聘选任12名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依法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执法监督员任期为3年,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5月15日。

据介绍,执法监督员是党委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参与执法监督活动的义务监督人员,负责对全区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执法监督员具体工作职责包括收集、反映群众对全区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区委政法委反馈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区委政法委对全区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活动;为区委政法委出台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

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监督员拥有相应的工作权利和义务,比如可参与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有关监督活动,并在统一开展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及工作人员予以协助、配合以及答复质询,但所提的执法监督意见应尽量做到具体、客观、真实,并每季度向区委政法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执法监督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前科,具有较好的法律专业知识或相关的工作经验,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关心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此外,执法监督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在高明区,以保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了解群众实际司法需求。

本次执法监督员由区委政法委负责选任,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遵循公开、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区委政法委将按照资格审核、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拟任人选。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市律协高明工作委员会、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及各镇(街道)等有关单位、团体和基层组织可向区委政法委推荐优秀人员名单,由组织推荐的优先选聘。

另外,符合条件的社会公民可选择网上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业律师、法学会会员、大学教师等人员优先聘请。报名方法详情可查阅“高明政法”微信公众号或拨打联系电话0757-88884598进行咨询。


文丨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丨明政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