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同名同姓,你竟敢把我房子给卖了?
佛山日报讯 记者唐格桢 通讯员梁晓茵、吴桂海报道:6月,容桂一名女子利用同名同姓的身份“便利”,竟然冒用屋主身份以150万的价格抵押他人房屋,结果东窗事发。今日(5日)记者从顺德公安获悉,该女子因涉嫌虚构合同、侵占他人房屋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底,顺德容桂的梁女士收到了一张奇怪的法院传票。传票上显示自己的房屋已经让人给“卖”了,还要求还贷155万元的私人借款。“我好端端地住在这房子里,怎么可能卖出去呢?”带着满肚子的疑问,梁女士向顺德区公安局报案。
很快,民警发现了内里真相。民警发现,梁女士名下的房屋曾在顺德区房管局办理过“补办房产证”的手续,补办房产证的人却不是梁女士,而是与梁女士同名同姓的女子梁某英。梁某英也是顺德容桂人,两人的身份证号码十分相似。
原来,梁某英在一次意外的情况下得知梁女士有一天房屋,心中暗自窃喜,便设计将梁女士的房产占为己有,以非法的手段补办了房产证手续,将房屋纳入自己名下,随后又以15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朋友。
岂料,当朋友拿着房产证到法院准备房屋交收时,便东窗事发。今日,记者从顺德公安处获悉,嫌疑人梁某英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编辑丨梁楚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