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呵成!街头一女子自带水桶扳手盗消防用水,网友神评论:肯定不是第一次......

佛山三水消防

8月15日,河南许昌,

一名女子自带扳手、饮水桶等工具,

盗取街边消防栓用水,

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然而也很浪费,现场抛洒一大片。

(查看视频)

视频这一幕引来网友纷纷评论

小编提醒,

盗用消防用水属于挪用消防设施,

大妈这个行为,不仅不利己,

更危险的是,

当火灾发生后需要使用消防栓时,

若消防栓无水可用,这是何等的胆战心惊!

网上一搜索

类似案例数不胜数

令人心有余悸

一个普通的消防栓

在日常生活中

您可能根本不会在意它……

但危险来临时

它却是消防员灭火不可缺少的帮手

它的完整好用

关系着生命的安全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

还是有消火栓被占用,损坏、遮挡等情况的发生

圈占消火栓

消火栓被迫成为拴车桩

消火栓“兼职”收快递

注意!

请勿停用、挪用、损坏消火栓 

因为这是违法的!

普法小贴士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因此

为了自身的安全

请自觉爱护这些救命设施

文来源浙江消防、佛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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