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要等一年!高明2021年度基本医保开始申报
2021年度高明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错过今年参保时间,要等到次年才能再次申请参保。医保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5日。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高明区户籍居民、在高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皆可参保。其中,异地务工子女每年都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申报表格由社保办事处提供。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明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79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96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96元/人;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居民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10日。参保人可选择本人或家庭成员的佛山市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账户或佛山市社保卡金融账户。如使用存折账户的,只能使用存折(结算)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如需在新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需及时在缴费期内存入足够金额进行扣费,缴费成功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在缴费期内因账户余额不足等主观原因导致扣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的参保人在缴费期内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终端进行缴费。
参保方法
1.本区户籍居民
(1)2020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需再办理2021年度的参保申报手续。如户内新年度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银行账户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港澳台居民
由港澳台居民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2)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文/佛山日报记者冯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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