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森林火灾 这些避险技巧需要掌握!

佛山日报讯 记者宋世伟报道:重阳将至,又是一年追忆思亲时。10月22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为降低森林火灾风险,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据了解,我市现有林地面积97.16万亩,森林资源集中连片存在,且农事用火、春节、清明、重阳节上坟祭祖等潜在火灾类型杂、隐患多,很容易引起林火蔓延导致大面积的森林遭到破坏。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预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市林地和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以内为森林防火区,每年10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防火区和特别防护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如若有市民不慎遭遇森林火灾,务必沉着冷静应对,切勿盲目灭火。
“如遇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等方式及时扑灭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拍打,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若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应当立即避险,并迅速火大12119报警。据介绍,转移避险应当首先选择没有植被或植被稀少的空旷地带,或者河流、湖泊、沼泽附近;其次,转移避险过程中,首先要正确判断风向,选择逆风向或侧风向逃生,切忌顺风逃生,避免被大火追上。同时,逃生时还要尽可能用湿毛巾或者湿衣服捂住口鼻,避免吸入浓烟窒息。
“如果情况特别紧急,已经来不及转移逃生,可以采取点火解围、冲越火线等方式紧急避险。”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道,如果市民被困处有低矮草丛且身上携带有火种,可以利用林间小路、河流、小溪等为依托,在下风地段点火烧出一片区域,然后进入过火区域,“这样当大火来袭时,这片已经烧过的区域因为没有了可燃物,反而相对安全。”
再者,如果市民被困的火场地势相对平坦,火线高度不超过1米,火焰强度不高,且燃烧比较充分时,市民可以选择火势较弱的地段,用湿毛巾或者湿衣服捂住口鼻,快速冲越火线进入过火区域,一直跑到烟小且没火的地方,从而最大限度减轻伤害。“冲越火线避险一般适用于专业人员,普通民众慎用。”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如果市民因违反相关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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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