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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出台

珠江商报

珠江商报讯 记者王晓琦报道:近日,《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提出全职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每人给予10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细则》规定,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是要符合《佛山市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目录》,第二是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近5年持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拥有相关的科研成果;同时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并全职在我市工作。其中,境内引进人才须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外籍人才须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港澳台人才参照外籍人才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规定,每个人才在我市累计工作期间只能享受1次引进人才安居扶持待遇,从优从高认定为我市人才政策覆盖的其中一类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不能重复认定和享受。用人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认定资格的,除依法追回违规所得外,用人单位和个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我市所有的相关人才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出台细化的《细则》,方便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申请安家补贴,促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向佛山聚集,提升我市高校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