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两违”查治宣讲进社区,居民大赞“干货”满满!
珠江时报讯(记者/吴嘉艺 摄影报道)“有村民盖新屋,想从我家里拉电线借电,能不能借呢?”10月29日下午,狮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狮山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狮山镇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狮山镇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狮山镇“十进”大讲堂“两违”查治宣讲进村(社区)活动,30多名社区居民围绕“两违”行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十进”大讲堂现场。 珠江时报记者 吴嘉艺 摄制
现场,狮山镇官窑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志生和狮山镇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拆除组组长邓剑锋围绕“两违”行为和超高违建宅基地的内容,以案说法,就目前“两违”整治工作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狮山镇官窑查治办副主任刘志生、狮山镇查治办拆除组组长邓剑锋解读“两违”整治工作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狮山镇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规划技术规定》,农村宅基地个人自建住宅原则上不得超过5层(楼梯间不计入层数,但是计算其高度),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8.5米。”刘志生表示,狮山镇各管理处已落实挂钩干部实名制。通过制定“户长”职责,一处超高违建,挂钩一个领导干部,密切联系所属村居,加强巡查,掌握违建宅基地的基本情况及动态,发现继续顶风抢建行为立即上报,及时处理。目前,狮山镇已对189宗超高违建宅基地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联合执法部门对31座超高违建宅基地实施拆除,其中官窑13宗、小塘4宗、罗村6宗、大圃8宗。

居民积极参与互动。
“如果拆除旧屋,重新再建,属于违建行为吗?”关于居民提出的问题,邓剑锋表示,如果没有报建,拆旧建新属于违建。屋主想报建,需要在拆旧起新之前向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咨询并办好相关报建手续。
“社区居民在‘两违’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较为欠缺。”沙头社区文智经济社副社长潘本谦表示,本次宣讲增强了居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能有效避免社区居民做出违法行为,希望社区多开展此类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狮山镇“十进”大讲堂的第十三站,旨在通过“访谈+案例解说+互动问答”的形式让群众充分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依法用地意识,助力狮山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营造整洁、有序、文明、优美的人居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