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山权威新闻与城市服务平台

download-icon
下载客户端

评论丨企业校园招聘“隐形门槛”亟待破除

珠江商报

杨玉龙

“国企和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不得限制毕业院校或国(境)外学习经历”的规定发布半月有余,大学生招聘会上有单位却悄悄设起了“隐形门槛”,开出了“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先”等条件,专家建议,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更需落地细则。

诚如有高校毕业生表示,有些国企和事业单位招人仍看重学校“出身”。比如在招聘公告里写“985、211院校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优先”。还有的单位对“海归”的毕业院校提出要求,如,有公司招聘公告显示,职能管理类和工程技术岗均要求应聘者“毕业于国(境)外QS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或国内重点知名高校”。

类似的“隐形门槛”在现实中并不少见。而且有的公司不仅在招聘时设置门槛,且就业时的待遇也区别对待,比如有的公司表示,针对某些高校对口专业的本科、硕士和博士毕业生可给予相应安置费。这样的“隐形门槛”显然是不正常的。不仅不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而且错位的人才观也不利于企业及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破除这些“隐形门槛”亟待引起重视。首先,从用工单位来讲,应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不管有没有必要都要求“985、211院校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优先”,显然是人才观的偏颇。对于用工单位来讲,不应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更须明白,学历并不是人才优劣的唯一标准,岗位与人才的高度匹配,才是人才的试金石。

其次,党政机关切实带好头。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提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再者,须切实改革用人评价。面对企业校招“唯名校”“唯学历”,也正如专家表示,改革用人评价,不仅要有文件,更需要落地措施。比如,制定相应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者必须追求责任,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于此,建立科学、合理、多维的人才评价机制同样至关重要,也唯有如此,人才才能充分发挥其最大价值。

总而言之,企业校园招聘“隐形门槛”不应该成为难治之疾。从高校来看,也应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有受访者直言,求职过程中的学历歧视,成为很多“二本生”迈不过去的坎儿,一些岗位只招收重点本科院校的毕业生。对此,就需要高校做好相关就业指导与服务,谨防“夹心饼”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