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户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公示,高明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即将发放
高明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即将发放。今日下午,全区首批申请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家庭通过公示,即将在本周五与区住建水利局签订合同,开始领取租金补贴。区住建水利局呼吁,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请踊跃报名。
据悉,第一批提交申请的家庭共有22户,经过各镇(街)初审,以及区住建、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联合复审后,其中一户家庭因自有住宅面积超标,不获通过,最后有21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参与公示。
本次公示自11月6日开始,至11月10日截止。截至今日下午6时,区住建水利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未收到反对意见,21户申请家庭通过公示,可以按月领取住房保障租赁补贴。
区住建水利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工作人员介绍,本周五,该局将与通过公示的21户家庭签订合同。合同成立后,租金补贴将定期划入这些家庭的银行卡,不需要来回申领。另外,依据申请家庭的不同情况,这21户申请家庭中有部分可享受租赁补贴最高标准,每月获得720元补助,最少的每月也有216元。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今年高明区计划为180户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赁补贴,目前名额仍然宽松,申请通道常年开启,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无论本区户籍家庭还是新市民家庭,都可提出申请。申请所需条件和需要提交的资料请参阅区政府网站公告内容,或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新市民家庭到就业所在地的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咨询和办理。
文/佛山日报记者 李祥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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