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摩电禁止进入、停放!佛山西站开展摩电整治行动
对违反《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条例的人员进行教育宣传、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进入停车场停放……近期,佛山西站开展摩电整治工作。
制定实施方案
各驻站单位联勤联动开展摩电整治
10月20日以来,区佛山西站建设管理局多次组织各驻站单位召开佛山西站摩电整治工作会议,商讨制定联合整治方案。
经过前期调研、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11月3日,佛山西站运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佛山西站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佛山西站摩电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商讨制定联合整治方案。
11月5日,区佛山西站建设管理局联同佛山西站派出所、佛山西车站、西站交警中队、交通西站分局、西站城管局、西投公司、西运公司在站场周边工地及枢纽配套停车场开展佛山西站摩电整治行动。
检查组首先到佛山西站南、北广场施工工地检查摩电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部分施工单位人员的电动车存在没上牌等违规情况,交警中队勒令相关单位负责人迅速整改,并要求有关人员到佛山西站摩电整治教育岗进行教育学习,严肃对待摩电整治工作。
随后,检查组到佛山西站枢纽配套停车场内检查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的停放情况,检查发现非机动车停放较为规范。检查组要求停车场管理单位要继续延续工作落实,确保片区的摩电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佛山西站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摩电整治行动
设交通安全教育劝导岗
处理违停无牌摩电约200辆
从10月27日起,佛山西站在东停车场设立“佛山西站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劝导岗”,对违反《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条例的人员进行教育宣传,要求车主抄写交通安全教育学习手册,并签署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并禁止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车进入停车场停放。
经过近半个月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效果良好。截止11月4日,礼貌劝离无牌车主,并派发宣传单共计263人次;对违停无牌车锁车处理共计160辆,经教育后解锁的车共计111辆。


“佛山西站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教育劝导岗”
知多D
摩电上牌有哪些要求和流程?出行有哪些注意事项?违反交通法规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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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篇
材料准备
1、佛山市户籍的身份证原件,非佛山市户籍的新市民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若新迁到南海区身份证未变更的,请连同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
2、居住证明上面印刷字体不清晰、不全的,需要开具居住证明文件
3、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合格证。购车发票姓名与当日现场办理上牌人员身份证件姓名一致。(如需代办,需要通过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
4、港澳人士则需提供港澳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车辆要求
1、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将自行安装、加装的配件全部拆除,车尾后留出牌照安装位置);
2、最高时速不高于25km/h;
3、整车重量≤55kg;
4、车辆车身车架号清晰的 (模糊不清或不全的,请先整改);
5、蓄电池标称电压≤48V;
6、电动机额定功率≤400W;
7、车辆喇叭、刹车系统正常车后有反光识别灯。
出行篇
出行要求
佛山市已正式颁布《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对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按照规定,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后,才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限行路线除外)。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转借、涂改;
2、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
3、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4、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
5、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但设置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城市快速路除外;
6、转弯、超车、通过路口时按照规定要求操作;
7、制动器失效或横过机动车道时下车推行。
常见违法行为
1、没有依法佩戴头盔;
2、逆向行驶;
3、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4、不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5、搭载多人;
6、非法改装、加装挡风、遮阳伞等影响安全驾驶装置;
7、驾驶期间使用手机或者饮食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处罚篇
常见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
1、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罚款50元;
2、非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罚款50元;
3、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罚款20元;
4、超速行驶,罚款50元;
5、违反规定载人,罚款50元;
6、逆向行驶,罚款50元;
7、醉酒驾驶,罚款50元;
8、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被查后,不接受处罚的,扣车。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面临以下处罚
(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的,罚款1000元;
2、持有汽车驾驶证驾驶的,罚款1000元,记12分;
3、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且不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扣车;
4、被查获后,拒绝提供身份证或驾驶证的,扣车;
5、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制通行、不听劝阻的,罚款2000元。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罚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2、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辆设计车速大于25km/h、或者没有脚踏骑行功能、整车质量(重量)大于55kg,电动车额定输出功率大于400W等指标超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的电驱动两轮车辆(俗称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非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