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普法丨英烈名誉荣誉不容侵犯
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国家崇高理想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他们身上闪耀着的英烈精神,如明灯般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实、诽谤抹黑等方式恶意诋毁侮辱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触碰了社会底线,影响十分恶劣。
捍卫英雄烈士的荣誉与尊严,就是捍卫民族尊严、捍卫国家的前途命运。回应社会关切,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该规定让公民树立法律预期及行为边界,让公民知道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不得侮辱、诽谤,或以其他方式侵犯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对于促进社会尊崇英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