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做这种事,警方正严厉打击!
“千万不要非法贩卖、转借电话卡、银行卡,否则将付出惨痛的代价!”11月18日,为了开展“断卡”行动的全面普法宣传工作,禅城公安走进国星光电公司,通过“断卡”案例向员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防范技能的普及。

11月18日,佛山禅城公安走进国星光电公司,通过“断卡”案例向员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防范技能的普及。/禅城公安提供
“断卡”行动,即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宣讲活动中,民警首先通报了一个典型案例。
26岁的冯某在佛山无固定工作。一次宵夜中,他认识了档主阿林。两人逐渐熟络后,阿林就多次煽动冯某办理银行卡和电话卡,然后将办好的两种卡、以及银行密码、U盾都交给他。而每提供一套银行卡,冯某就能获得1200元的报酬。
冯某虽然知道银行卡和电话卡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来做违法的事情,但为了利益,他还是前后共办理了3套卡(包括银行卡、U盾、手机卡),并交给了阿林。阿林对冯某说,要多登录手机网银,若银行卡有钱到账,就要跟他说,他会安排人去取现。而冯某也能得到一定的分成。期间,冯某还让2名失业人员也加入其中。然而直到冯某被警方抓获,阿林都没有兑现其承诺的办卡报酬和分成。

公安机关抓获诈骗嫌疑人,现场缴获作案用手机、银行卡。/禅城公安提供
原来,冯某卖出的卡成为了诈骗分子的作案工具。而冯某也成为了诈骗的“帮凶”。
民警介绍,如果向他人买卖、转借电话卡或银行卡用于非法活动的,涉事者不仅会因为蝇头小利受到停用银行账户、关停电话卡号、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等惩戒,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按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甚至诈骗罪论处。
近段时间,禅城公安强力开展“断卡”行动,要从根源上斩断犯罪土壤,实现对电诈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据统计,“断卡”专项行动开展月余,禅城公安便破获了“断卡”案件27宗,抓获涉嫌买卖“两卡”、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等各类犯罪嫌疑人48名,查获电诈设备90余台、银行卡及电话卡1.8万余张。
民警特别提醒,除了绝不能出售转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外,有身份证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曾有异常情况的群众,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如存在应及时注销处理,以免变成了“违法犯罪嫌疑人”而被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相关链接:“断卡”行动“信用惩戒”机制
1、对违规开办或销售手机卡银行卡的机构,问题突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取消牌照或经营权,并向社会曝光。
2、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3、对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名下的所有手机号码、固话号码、无线上网卡和物联网卡等通信业务一律先行全部关停,被关停后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不得恢复,5年内不得为其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并将个人或单位信息向社会公布;不良信用通信用户只允许保留一个非涉案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
4、对银行的分支机构,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实施暂停新开户业务6个月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一案双罚”。
文/佛山日报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胡荧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