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服务案例榜
2020年度送评案例创新服务情况:
一、背景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肩负着佛山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重任。近年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思路,实行“简审批”、“精监管”、“强服务”同步改革,推行“不见面”、“少见面”、“多见面”科学治理,创立并全面实施“三面”治理模式,出台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极大地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了重要步伐。功夫不负有心人,佛山经济稳定,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持续改善,佛山成功闯出一条典型工业城市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
二、“三面”治理模式创新点
所谓“三面”治理模式,是以解决绿色发展问题为导向,以实施“简审批”、“精监管”、“强服务”同步改革以及推行“不见面”、“少见面”、“多见面”科学治理为抓手,以推动生态环境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创新机制。具体创新如下:
(一)启动“三大”职能重构,确定“放管服”改革目标
审批、监管、服务是关乎经济稳定绿色发展的三大核心职能。为破解传统“放管服”改革往往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等弊端,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将三大职能进行重新解构。按照“三个凡是”原则进行改革:凡是市场可以有效解决的,通过放权简政归还市场;凡是市场不能有效解决的,通过优化职能配合市场;凡是市场解决会带来严重后果的,通过增强职能规范市场。按照上述改革原则,确定了“简审批”、“精监管”、“强服务”的改革目标。
(二)创立“三面”治理模式,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面”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三大”职能重构基础上的机制创新。为确保“简审批”、“精监管”、“强服务”的改革形成合力,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确立了同步改革机制。即,在审批改革中配套监管改革,在监管改革中配套服务改革,在服务改革中配套审批改革,从而实现改革精准闭环对接。为提高生态环境政策实施的便捷性、时效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推行了“不见面”、“少见面”、“多见面”的科学治理机制。“三面”治理模式通过科学统筹调度改革目标、同步改革机制以及科学治理机制,是推进生态环境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创新。
(三)实施“三面”治理模式,助力经济稳定绿色发展
1、简政便民,开展“不见面”审批
(1)开展无接触审批服务。对环评审批事项,除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网上办理之外,对需开展技术评估的,采用现场照片、视频录像、视频直播等方式代替现场踏勘,采取视频会议、专家函审等方式代替集中会议审查。
(2)豁免环评手续或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疫情期间,对急需的医院建设、口罩、防护服和消毒用品生产等项目实施豁免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行“区域环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评审批改革。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10大类30小类行业,实行豁免环评手续;将17大类44小类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
2、精准识别,实现“少见面”监管
(1)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两个清单,将企业分三类、监管模式分四类,实施动态精细化监管。针对不同区域、行业、风险等级、信用评级的企业科学分类。将监管模式分为免于、减少、正常、强化现场检查。生产急需医疗物资、民生保障、污染小吸纳就业人数多、风险低、环境管理规范、稳定达标、环境信用等级好等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免于或减少现场检查。环境风险高、排放量大、违法风险大、信访热点、信用评级差、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列入“负面”清单,强化现场检查。除此之外的,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抽查。
(2)坚持宽严相济。对绝大多数主观上想做好、客观上能力不足的企业,以帮扶指导为主。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依法查处,公开曝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3)实施非现场执法。实施“少见面”监管,并非降低监管质量,而是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将科技手段与数据分析有机结合,提高环境执法精准性。采取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全过程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手段,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违法行为远程实时智能管控。
3、强化担当,统筹“多见面”服务
(1)建立“直联”企业工作机制。落实“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服务制度。局领导、科长们走出办公室,直奔重点帮扶企业,以点带面解决共性问题。筑牢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防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化解环境风险,让企业生产、治污两不误。勇做“逆行者”,指导定点单位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依法应收尽收、应处尽处(附图3),确保对应处理单位达标排放,确保疫情期间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2)帮扶企业及时改正问题、及时修复信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以教育指导为主,不予处罚,帮扶企业尽快整改;对依法实施处罚的,做好整改指导;对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处罚款可以缓交;企业整改后,及时修复信用;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强制措施。
三、“三面”治理改革取得的成果
通过实施“三面”治理改革,取得了良好生态效益、社会效应,增强了佛山经济韧性和发展动力,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了经济稳定绿色发展。
(一)取得良好生态效益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根据2013年以来的生态环境质量数据统计(附图4),2013-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由67.40%提升到78.90%;其中,细颗粒物(PM2.5)由53微克/立方米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由32微克/立方米降低到9微克/立方米。2020年1-8月,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93.00%,提升比例达38%。“佛山蓝”频繁刷屏朋友圈。饮用水源地水质2013年以来持续全部达标。
(二)取得积极社会效应
社会及国家部门高度认可。人民网、微博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予以高度评价。佛山市被选为国家生态环境政策地方联系样本点,并在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学术年会上接受生态环境部庄国泰副部长授牌(附图5)。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于2020年6月对佛山市进行了专题调研。2017年至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50多个城市到佛山市开展学习交流85次。
(三)建立长效改革机制
为建立长效改革机制,制定了系列改革文件。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陆续出台了《佛山市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佛山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和服务企业十条措施》、《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定》等一系列改革文件。
(四)激活绿色发展环境
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实行告知承诺制后,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由6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监管效能大幅提升。2020年1-6月,全市环境行政处罚立案总数329宗,同比下降52.04%,其中,涉环保手续的立案数同比下降68.92%(附图7);移送案件73宗,同比上升28.07%;现场检查企业次数12940,同比下降40.97%。服务措施及时高效。超过10万人关注了佛山环保微信公众号,全市约8万家产污企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获知最新环保政策。仅今年上半年,及时帮扶指导3.61万家企业,持续帮助企业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激活了绿色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