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的结果来了!凌云山森林火灾案,判了!
还记得一年前那场令人“揪心”的
高明凌云山山火吗?
起火原因竟是“人为导致的”!
“未经许可或批准,进入森林明火作业”!



而在近日,这起案件也迎来了“大结局”
从“高明发布”获悉
高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肇事者进行了判决
2019年12月5日,卢某龙、李某中、贾某明、罗某权无视国家法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未经许可或批准,进入森林明火作业,导致凌云山森林大火。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卢某龙、李某中、贾某明、罗某权无视国家法律,在生产、作业中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未经许可或批准,进入森林明火作业,导致凌云山森林大火,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龙、李某中、贾某明、罗某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后果,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0日依法作出判决:
被告人卢某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李某中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贾某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罗某权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统计
近10年(2010年至2019年)
在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
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

2020年7月27日,南海区西樵山鸡镇峰发生山林火灾。
经相关部门审讯,肇事者黄某强交代其于2020年7月27日12时许,携带香、纸钱、烧肉、苹果、红米酒、香烟等祭拜用品沿着健康路来到胜利亭附近摆放健身器材的对面山坡爬上山,13时许到达位于西樵山鸡镇峰山岗祭拜,期间点燃香、纸钱、香烟,并用一小木柴翻拨燃烧的纸钱,后将小木柴随手扔掉。


这都是切切实实发生在
我们身边的事情!
而在前段时间,为了做好森林防火的工作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制定了《里水镇2020年重阳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里水镇内全部山岗被划定为森林防火戒严区,一律不准登山和祭扫活动,并实施森林防火禁火令,一直持续到2021年4月30日。

但仅仅靠政府“号召”是不够的
我们也要行动起来
保护我们自己的同时
也是共同来守护我们可爱的家园
下面这些内容
您有必要知道!



转自佛山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