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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打造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典范,推动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

高明融媒体中心

今日是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高明交警在华盈广场举办主题为“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暨表彰会活动,通过表彰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共建高明区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日,高明交警在华盈广场举办主题为“知危险会避险 安全文明出行”的“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暨表彰会活动。高明公安供图

守规则顺畅通行,漠视安全事故发生······在今天的表彰会现场,分别展播了高明交警举办的首届“美好家庭·记录安全生活”全民文明交通短视频大赛的获奖作品。其中,获得专业组一等奖的作品,用鸡蛋代表车辆行人的巧妙创意,阐述了“规章不离心 安全伴你行”的主旨,获得评委的一致点赞。相关领导分别为获奖的作品创作者颁奖。

除了颁发“短视频大奖”外,现场为获得2020年度交通安全示范企业、交通安全先进企业和“零酒驾”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颁奖,佛山华兴玻璃有限公司等多家高明本地企业以及部门、社区村居获奖。

今年以来,高明交警积极加强和推动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在企业摩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实现两个月内走访全区1165家企业的目标,走访率达100%。高明交警通过提炼典范企业有效经验,打造“华兴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典范,在全区广泛宣传推广,实现企业摩电有效管理。

四家获得2020年度交通安全先进企业称号的单位上台领奖。高明公安供图

当前,高明区已有20多家企业在学习“华兴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创新发展适合自身行业的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大大提升了高明区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在治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方面,高明交警积极构建全社会联动治理的格局。据统计,今年,全区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共72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25.71%,同比下降37.93%。

为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明交警始终坚持执法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社会力量开展自我教育、联动宣传,把“零酒驾”创建作为交通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广泛推动企业、乡村、社区创建“零酒驾”示范单位。

目前,全区已有13条行政村、15个社区、804个餐饮场所参与到“零酒驾”创建行动中。高明交警将持续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

高明交警警辅人员上台展示交通安全指挥操。高明公安供图

“通过表彰一批交通安全管理优秀企业、‘零酒驾’创建示范单位、‘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视频大赛获奖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高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共建高明区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高明公安分局副局长梁志毅说。

接下来,高明公安将继续紧紧抓住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机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树立“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全民交通安全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何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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