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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车来了!一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还要负全责!这坏习惯你可能也有…

佛山高明普法

今天(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近年来,我国每年都发生近20万起交通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可能避免一场惨剧的发生!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轻便灵活,受到不少短途出行的群众喜爱。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方便,无视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插、逆行、甚至还闯红灯……

近日,广东江门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因一连串的交通违法行为,结果搭上自己性命,而且还要负全责!

据悉,该男子余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从侧路路口突然驶入机动车道,继而又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至路口斑马线处,无视人行道指示灯正亮着红灯,直接横穿马路……

结果,余某与一辆在主干道上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次日,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行车记录仪和交通监控视频中可发现,事故主要原因是电动车驾驶员违法驶入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且车速过快等一系列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

经查实,事故中小汽车驾驶人无过错,电动车驾驶人余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如今,因违法成本不高导致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横冲直撞。但发生交通事故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客受伤、致死率更高。并且电动自行车没有相关保险等,事故发生后的治疗、赔偿等也没有保障。

因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如果您平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请认真阅读以下几点安全警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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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按照规定道路通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要在最右侧的车道行驶,不要驶出左侧机动车道。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别拿以后余生来换现在几秒钟。驾驶电动自行车,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骑电动车请戴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遵守,“戴头盔、载一人、靠右走”。

资料图/新华社

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由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避开车辆盲区

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避开盲区,务必做到以下三点:

①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②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③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超标电动车无异于一颗行走的炸弹,千万不能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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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

@  佛山高明普法

来源 | 江门交警、广东交警、央视新闻等

编辑 | 佛山高明普法微信编辑组

校对 |  邓伊韵 肖毅  审核 | 孙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