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课·桂城职工法律讲堂③|周六需要上班的我怎么办?
慕课视频:周六需要上班的我怎么办?
主讲: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麦超莹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那么,加班费按什么标准支付呢?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由于周六属于休息日加班,因此,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在劳动争议中加班费的请求,劳动者必须要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否则加班费就无从谈起。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收集哪些证据是可能存在加班的事实?
一、劳动合同已规定存在加班的条款。有的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明确本单位依法存在加班的情况,例如每周工作6天,这实际上是一个加班的合同条款。
二、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陈述其有加班事实,用人单位明确认可的,一般进行规范管理的用人单位,如果确有加班的,用人单位均会认可,因为在工资发放记录上会有加班工资。
三、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证据。劳动者提供的微信、短信记录或者电子邮件显示有加班的事实存在的。
四、与公司有关的考勤记录、打卡表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加班的事实。注意这些证据必须与单位存在关联性方可作为有效的证据。
五、加班审批表。不少用人单位存在加班审批制度,加班审批表足以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在实务中远不止这八类证据,只要能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的,都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提供。
六、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劳动者提供的视听资料显示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管理人员明确承认涉及劳动者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保存在该单位的。这一项涉及的是取证的问题。
记者/梁棋清
视频拍摄、制作/通讯员 周泽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