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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课·桂城职工法律讲堂④|孕妇们看过来

珠江时报

慕课视频:孕妇们看过来

主讲: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麦超莹

结婚生子基本上是女职工的人生必经阶段,《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的范畴,除了包括岗位工资之外,全勤奖、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补贴或福利,应作为工资的一部分支付给孕妇,不应因为女职工怀孕而扣发。

如果女职工自身由于怀孕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如需常年出差的销售人员、公共交通的司乘人员、需长时间站立的商场专柜或电梯小姐等,可以根据医院证明,要求用人单位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此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调岗的,调岗理由应当正当合理,并尽量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用人单位安排调岗的,实践中争议比较多,一般来说,试图利用调岗变相降薪,或借此逼迫女职工主动辞职的做法,很可能招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但是,怀孕并非是王牌,假如被用人单位证明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记者/梁棋清

视频拍摄、制作/通讯员 周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