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贸易风险?国际商事大讲堂满满干货
佛山日报讯 记者张菲菲报道:11日上午,佛山市贸促会(佛山国际商会)主办的“疫境突围,行稳致远——2020年第四期国际商事大讲堂培训”开讲。活动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佛山营业部和佛山市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为企业带来系列主题演讲。

2020年第四期国际商事大讲堂现场。/佛山日报记者张菲菲摄
进出口环节通关事务管理日趋专业化、精细化及规范化,这对企业快速、高效清关以及与之相匹配的“软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企业是否及时掌握各项规定和如何规避风险是关键。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佛山营业部和佛山市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为企业带来系列主题演讲。/佛山贸促会供图
会上,佛山市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关务顾问耿国银围绕“贸易合规风险防范”这一主题,从企业关务风险的重要性、企业如何有效防控关务风险和贸易合规体系建立三个内容展开讲解,强调企业关务合规需要多方配合。
当今国际贸易险象环生,诈骗案件呈现出涉案国别增多、欺诈形式花样翻新等特点,甚至出现智能化、组织化、规模化的倾向。中国信保佛山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林元徽通过多个真实发生的案例,从出口贸易的风险简析、国际贸易欺诈风险防范两方面内容进行了讲解剖析。对于新买家下的交易,特别是网络询盘的业务,他建议:“一段时间内先从保守的交易关系开始,优选前TT或者LC方式,建立充分的商务互信关系和良好的商品品质基础后,再根据需要逐步放开付款方式。”
出口退(免)税制度作为我国财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宏观经济调控,促进产业升级,支持外贸出口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一级行政执法员曾盈向参会企业分享了近期出口退(免)税政策,包括启运港退税政策、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调整和出口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管理。
近期出口退(免)税政策
一、启运港退税政策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从今年10月1日起,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为启运港、以南沙保税港区和前海保税港区为离境港的水运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即视同出口申报退税,有利于企业提前办理退税业务,减少资金占用成本。
二、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
佛山在2019年12月24日获批为第四批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三、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的调整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条件没变,取消了因超期申报须适用增值税免税、征税的规定。
四、出口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管理
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次年4月30日前的增值税申报期)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未在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不能收汇或者不能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