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农改进行时|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发出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倡议

携手打造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珠江商报讯 记者骆苏艳报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国家和省、市、区都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向全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出了五条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倡议。
一是依法履行法律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二是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按照农资产品用药管理规定,自觉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停止使用的农药、兽药、化肥、饲料,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做到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保护好产地环境,不造成环境污染,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不少于两年,不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四是认真落实监测制度。主动接受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自觉做到从生产源头上严把质量安全关,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五是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根据问责制度,种植户、养殖户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从思想上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依法依规生产。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全区人民的共同愿望,需要全区上下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携手打造安全、优质的食用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