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50万元提名奖!禅城出台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
近日,禅城正式出台《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与之前的奖励办法相比,最新办法新增了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等部分奖励项目,对重点项目的奖励金额也有所提高。其中,获得质量奖的奖励中新增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奖励金额达50万元。
据了解,最新修订的《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是《佛山市禅城区支持企业家创业创新的若干措施(“禅十条”)》的重要组成部分。奖励办法对象为禅城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奖励办法分为获得质量奖的奖励、制定技术标准的奖励以及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的奖励。
新的奖励办法对项目设置进行了优化:包括新增区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奖励金额为50万元;新增发明专利转化为企业产品标准奖励,每项产品标准奖励标准发布企业2万元;新增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化活动、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扶持项目;删除了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优质”认证等省、市市场监管局确定删除的奖励项目。
同时,新奖励办法提高了重点项目奖励金额,如主导制(修)定国际标准奖励金由原来20万提高至50万,主导制(修)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奖励金额由原来10万提高至20万。
新奖励办法还进一步明确分级奖励形式,如关于团体标准的奖励项目中,改变以往一刀切的奖励形式,根据团体标准的影响力,对主导制定国家级团体标准奖励10万、省级团体标准奖励8万,以此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在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中争优创优。
新奖励办法取消了浮动奖励金额形式,如承担国家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金额由20万-30万范围内浮动修改为确定金额30万,省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奖励金额由10万-20万范围内浮动修改为确定金额20万等,在以往奖励幅度内顶格奖励,强化扶持力度。
“修订奖励办法后,申报方法更便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证照及相关材料,企业无需重复提交,更便利企业申报;各申报项目所需的申报材料,分类明确,更加明晰,更便利企业操作。同时,该局还会增加对扶持对象守法经营的约束规定,增加奖励对象的公示环节等,强化社会监督。
该负责人表示,组织实施该奖励办法,将能为善创新精质量的禅城企业带来精准扶持,有利于激励禅城区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参与标准化和计量体系工作,引导各行业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禅城产业营造出良好的质量创新氛围。
附:《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参考表

质量奖详情。

制定技术标准奖励详情。

完成计量检测体系奖励详情。
文/佛山日报记者林晓平 通讯员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