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佛山新中考改革方案公布
佛山日报讯 记者苏宏堃 通讯员林建娜报道:2月3日上午,佛山市教育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布《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自2023年起,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录取挂钩,报考提前批学校必须达到3个C级或以上。从2024年起英语科听力部分改为单设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各按卷面分值60%的比例计入总分,中考总分增加到740分。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力求解决“唯分数论”的不良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维护教育公平。
《实施意见》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列入考试科目,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避免过度竞争、分分计较;按负担适度、文理兼顾原则,选取部分考试科目纳入录取计分,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实施意见》改革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从2020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到2023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在现有8个录取计分科目的基础上,自2023年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与录取挂钩,报考提前批学校必须达到3个C级或以上。二是从2024年起,英语科听力部分改为单设听说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科各按卷面分值60%的比例计入总分。三是综合素质评价用于录取,沿用国家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等级;录取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四是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方面,进一步扩大中高职贯通(含三二分段)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按普职比大体相当合理引导学生有序分流。五是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结合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录取。六是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维持50%,执行省教育厅要求,增加从2023年起名额分配(指标到校)招生不设“限制性”分数线内容。
在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实施意见》规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多维度视角对学生的成长进行记载与体现,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从初一开始登记,贯穿初中3年。
《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管理。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的考试招生工作体系,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规范成绩发布机制,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鼓励性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保障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
《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初中教学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二是深化课程改革,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三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教学需要。四是逐步推进体育美育评价改革,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