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检察院黎运开公诉七载 每起案子都当成第一件办
每遇到一起案件,三水检察院公诉人黎运开特别注意分析排除案件是否有可能构成其它的罪名、证据是否合法有效,并用笔记本记下每一种可能性,每起案子都当成第一件办。
从业七年,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助理检察官,再遴选为员额检察官,她始终保持着这份执着。
在她看来,“如果一件案子出错,对于当事人可能是改变其一生。只有对每一起案件慎之又慎,才能让案件经得起时间、经得起人民、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誓要办成铁案的公诉人
让黎运开印象最深的案件,是去年12月28日办理的大型电信诈骗案。“这起案件涉案人员共有57人,光是案卷材料就有六七十册。”黎运开介绍,该案件的难点在于部分涉案人员是否认定犯罪,涉案金额难以统计。
案件材料复杂,涉案人员复杂。黎运开所在的办案组不仅在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方面需要做大量工作,还要往五区看守所向被告人收集证据。

三水检察院公诉人黎运开。/三水检察院供图
为了能够成功办理案件,黎运开除了每天都和同事讨论案情,还时常往南海、高明的看守所跑。当时,由于临近年底加上一位同事在休产假,黎运开不仅要办理该案,同时还要承担几十个案件的办理。开会、提审、跑看守所、加班成为她的生活常态。每天,她几乎加班到晚上10时才离开,成为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周末,她甚至还带着孩子来单位加班。
最终,办案组成功将其中48名犯罪嫌疑人起诉至三水区人民法院。
这份办案的执着来自于黎运开对当事人的保护。在她看来,“如果一件案子出错,对于当事人而言可能改变其一生。只有对每一起案件慎之又慎,才能让案件经得起时间、经得起人民、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为此,学习法学4年,从业7年,每遇到一起案件,黎运开还特别注意分析排除案件是否有可能构成其它的罪名、有没有漏犯漏罪、证据是否合法有效等,并用笔记本记下每一种可能性,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监督的能力。
在黎运开的努力下,入职七载,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助理检察官,再遴选为员额检察官。今年6月30日,在佛山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她以全市第三名的优异成绩,被评为佛山市“十佳公诉人”。
“诉与不诉”都要维护公平正义
2011年初到工作岗位,黎运开就被分到公诉科。在办案过程中,黎运开发现,大多数的起诉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但有时候“不诉”也同样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熊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其妻子龚某在三水G231国道行驶。当时,龚某手上拿着一根1.5米长的钢条。突然,熊某前方迎来两辆大货车。由于龚某手中的钢条过长,摩托车与两辆货车发生相撞,造成龚某当场不治身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熊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发后,侦查机关以熊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三水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然而,黎运开在审查时发现,熊某与龚某的家庭还有三个子女。她专门打电话给熊某的大儿子得知,两个小一点的孩子分别读初中和高中。熊某还因为案件的缘故有些精神失常。
“一旦给熊某定罪,这个本已破碎的家庭将会更加支离破碎。”想到这里,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黎运开一边为熊某悲惨的家庭感到心痛,一边则考虑到法律的量刑。
经过审查,她认为熊某案发后自动投案,且龚某的父母及子女均已出具谅解书希望得到司法机关的宽大处理,最终对熊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感谢检察官。”熊某得知不起诉后,感动得流下了泪水。
“法律是刚性的,但也应该有温度。”在黎运开看来,检察官的天职不仅要惩恶还要扬善,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扶助弱者,唯有如此,才是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原标题:每起案子都当成第一件办
三水检察院黎运开公诉七载,坚守要把每件案子办成铁案的原则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杨静雯
编辑|何欣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