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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如何监管?看这里!

佛山日报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谭海琪报道: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1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100%;辖区内企业在省外的种子生产基地,玉米制种田间抽样检测工作地级市覆盖率100%。

《方案》明确2021年广东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重点,要求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研究试验监管,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广东省科研单位和制种企业在南繁基地的试验育种和繁制种开展全覆盖检测,加大南繁基地抽检密度和频次,严查私自开展农业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优化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政策保障。

《方案》要求,要对制种基地,以及疑似转基因种子制种田开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销售。

为了进一步加强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监管和加强转基因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监测,《方案》还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做好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进口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专业人员跟踪监测转基因作物种植区域的病虫害消长、种群结构及其生物多样性变化,及时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动态,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严防目标害虫转移对其他作物造成危害,防范次要害虫上升危害。

《方案》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落实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2021年农业转基因监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