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结婚日没必要“挑三拣四”
文/杨玉龙
今天关于民政局拒绝3月14日加班建议的话题冲上了热搜前排。原来是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留言,希望民政局能在2021年3月14日(周日)临时开门,实现新人们在好日子结婚领证的意愿。对此安徽省怀宁县民政局给予回复,2021年3月14日为法定节假日,怀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加班办理婚姻登记。
“1314”,谐音“一生一世”,有着相伴一生的寓意。2021年3月14日,也因含有“1314”而被不少新人看作是难得的“领证”好日子。当日恰逢周日,各地民政局按规定休息不办理业务。即便有着一定的需求,怀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却也进行了明确表态——“不予加班办理婚姻登记”。这虽会给某些人带来不便,但如此做没毛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2月14日情人节正好是大年初三,一些民政局也曾在春节假期期间加班为大家办理结婚手续。早在2020年2月2日,各地网友在网上发起倡议,希望民政局能在2月2日加班,完成新人们当日登记结婚的愿望。了解到网友意愿,多地民政局纷纷官宣“可以”。如此“为爱加班”虽值得称道,但也并不意味着口子可以肆意开。
其实,从另一角度来讲,两情若是久长时,便不需“挑三拣四”。其实,只要彼此相爱,懂得珍惜彼此,哪一天都是登记结婚的好日子,未必非得要选择3月14日或者2月14日等这样的“特殊日子”。如果过于追逐于此,未尝不是一种“迷信”,所以,民政部门拒绝在这些特殊日子里加班办理婚姻登记,也未尝不是在“破除迷信”。
而且,从劳动者权益保障角度来看,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所以,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节假日不上班也有规可循,这也是执行的国家法律规定。于此,“为爱加班”虽值得点赞,不加班也应该得到公众的理解。
从情理角度来讲,正如有网友表示,不能惯这种坏毛病,这样的口子不能开,开了这次口子,还有520等,由头总是多种多样。事实上,确如其言。毕竟,找个理由就是个“好日子”,休假日安排也就丧失了其意义。对此,也不妨多些换位思考,毕竟,谁都不想加班,凭什么你选的好日子就得让别人加班。这话虽糙但理并不糙。
正所谓,选对了人天天都是结婚好日子,选错了人再好的日子也是白搭。终归来讲,好日子是过出来的,而不是选了好日子就有好日子。追求好日子登记结婚虽情有可原,但也不能强人所难,让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随时“为爱加班”。当然,这也正需要相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公众不要去迷恋所谓的“好日子”。
